解读: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莼湖渔港港章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奉化区创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奉政办发〔2023〕33号)文件精神,加强莼湖渔港管理,保障渔港安全,维护渔港秩序,保护渔港环境,促进渔业生产和海洋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奉化实际,制定本港章。
二、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5.《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7.《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
8.《海岸线保护和利用管理办法》
三、制定过程
根据实施方案,前期我局起草了《宁波市奉化区莼湖渔港港章(初稿)》,并于2023年4月25日和8月29日分别向区发改局等20家主要相关单位征求港章意见和建议,共收到反馈意见或建议32条,采纳或调整26处。
四、适用范围
适用于港章发布所在渔港内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及在港章发布所在渔港内从事渔港经营、管理及其相关活动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
五、主要内容
港章分11个章节,包括总则、渔港概况、渔港管理机构、渔港经营管理、渔业船舶管理、渔港港区管理、渔港环境保护、渔港信息化管理、渔港应急事件处理、禁止与限制、附则等。
六、关键词解释
进出渔港报告系统:是一个旨在加强渔业管理、保障渔船安全、促进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应用系统。该系统主要服务于浙江省内的渔船及其运营者,要求渔船在进出港口时通过电子方式向渔业管理部门报告进出港口名称、时间、船员身份以及渔获物等相关信息,以便于政府部门实时掌握渔船动态、船员信息以及渔船捕捞产量,及时提供必要的服务与监管。
七、注意事项
一、施行时间:自2024年6月10日起施行。
二、其他未作规定的事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执行。
八、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区府办
政策咨询方式:龚杰 0574-89294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