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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
发布时间:2007-08-24   作者:系统管理员  

地址:奉化市南山路170号
公开电话:88533636
监督电话:88533636
电子邮件:fenghuajsj@yahoo.com.cn
网址: www.fhjs.gov.cn
市建设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宁波市有关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组织起草有关建设行政、房地产业管理和村镇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在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规划,研究制订全市建设事业的体制改革方案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方面有关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让、推广;指导和管理技术引进、创新工作。
(三)参与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的制定;参与全市房地产开发计划和城建项目安排等工作;参与全市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城市规划区内土地招投标、拍卖工作和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会审;对全市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临时建筑、构筑物、市政工程设施和其他工程设施)进行管理,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检查监督实施工程建设的定额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五)指导与监督有关设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指导与规范设计市场、建筑市场;综合管理工程监理工作;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和建筑安装(包括建筑施工、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混凝土制品和商品混凝土生产、建筑机械及建筑金属制品生产、设备安装、装修装饰、市政工程、园林工程)的行业管理和资质管理;监督检查工程施工安全。
(六)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土建、安装、装饰等全过程质量管理;归口管理各类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的质量监督、检测工作;负责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工程咨询的管理工作;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工程质量重大事故,依法受理和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负责城市建设工作;拟定全市市政公用行业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中长期规划和体改方案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管理全市城镇供水、商品水的计划和节约用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主管公共客运交通行业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城建监察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指导城市防洪排涝工作。
(八)指导全市建制镇、集镇和村庄的开发建设,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宁波市有关房屋拆迁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和管理。
(十)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指导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商品化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指导和推进城镇住宅建设,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和房屋维修工作;负责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核。
(十一)制订建设行业人才培养计划,指导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及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二)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工作。
(十三)管理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发展对外工程承包、房地产和劳务合作业务。
(十四)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党的建设、宣传教育、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纪检监察和群团等工作;负责并指导行业专业技术职务报批评聘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建设系统执业资格制度和岗位技能鉴定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管理局直属单位;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一、建设局领导班子
局 长:蒋国宝
电话:(0574) 88503556
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主管财务工作。兼任人防办主任。
副局长:朱昌盛
电话:(0574) 88518102
根据市政府安排,负责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作。
副局长:王瑞麟
电话:(0574) 88584900
协助局长负责抓好城市建设、市政公用行业、局属企业管理工作。分管市政科、城镇建设科、环卫处、园林处、市自来水总公司、城区污水处理厂。兼任燃气办主任、节水办主任。
副局长:马昆尚
电话:(0574) 88524317
协助局长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房地产管理、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做好组织、纪检、宣传、教育、人事、老干部以及工青妇群团工作;负责局系统扶贫帮困、精神文明建设、提案议案办理、机关行政事务、信访投诉、市长电话和局系统年度考核工作。分管办公室(法制科)、政工科、房管科、房管中心。
党委委员、副局长:许绍勇
电话:(0574) 88952500
协助局长负责抓好城市污水工程建设工作。
党委委员、人防办副主任:蒋福军
电话:(0574) 88518210
协助局长负责抓好人民防空管理工作;人民武装工作和局各项创建工作;负责做好工委、局工会工作。主持人防办日常工作。
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应伟海
电话:(0574) 88522638
协助局长负责抓好建筑行业管理、建筑市场、建筑质量安全、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建筑企业资质管理、新型墙材料和城建档案工作,把好局各类技术数据关。分管建工科、招标办、执法大队、质监站、城建档案室、墙改办、建筑设计院。
党委委员、市房管中心主任:宋国通
电话:(0574) 88974938
负责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工作。

二、职能科室主要职责
办公室(法制科)
负责人: 蒋海菊
电话: (0574) 88522636
Email地址:
综合协调局机关的行政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计划总结、档案、联络接待、信息、宣传、调研、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处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和市长电话;负责机关及指导局属单位的保卫保密工作;督促检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协调、催办各科室工作进度;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业务管理及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城建统计业务;负责编制事业单位年度预算计划;管理本局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和局属企事业单位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阶段性经济监督、检查工作。
法制科
负责人: 陈小勇
电话: (0574) 88503215
Email地址:
负责组织草拟建设行政(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和建设、房地产领域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的清理汇编工作;指导全市建设、房地产领域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并提供咨询服务和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抓好系统内的法制建设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建设、房地产领域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受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认定工作;负责建设行政执法资格的审核报送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负责依法查处全市建设、房地产领域行政违法案件;负责局信访工作。
政工人事科
负责人: 唐武波
电话:(0574) 88518205
Email地址:
负责局管干部的考核、考察和任免工作,负责公务员的考核与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军队干部转业安置工作;指导管理直属单位的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有关科(室)拟订有关的行业体制改革的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要点,并检查实施;管理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和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行行业资格制度与建设劳动资格鉴定和证书制度;负责局系统党的建设、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建设系统计划生育工作。
建筑工程管理科
负责人: 陈士军
电话:(0574) 88503511
Email地址:
制订全市建筑业的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建筑市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监理、勘察设计的行政管理;负责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核发施工许可证;负责建筑业企业和工程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招标代理、工程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审查及晋升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执业资格注册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质量检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造价定额、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和建筑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建筑施工安全和从事高处悬挂作业人员及有关单位的资格管理;监督检查建筑市场秩序,查处建筑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协调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办理外来或外出的建筑施工、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招标代理单位资质审批和登记工作;负责建筑行业职工业务技术培训和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工技术进步、技术装备的规划和实施;负责建筑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和应用。
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科
负责人: 董义校
电话: (0574) 88518203
Email地址:
拟定全市市政公用行业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中长期规划和体改方案并指导实施;监督管理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并负责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的维修、养护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城市供水、商品水的计划和节约用水、园林、绿化、高空和环境卫生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城建监察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指导城市防洪排涝工作;指导全市建制镇、集镇和村庄的开发建设、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和管理城区污水处理厂工作。
城镇建设管理科
负责人: 沈萍萍
电话:(0574) 88518202
Email地址:
参与城镇项目的年度计划安排工作;参与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会审工作;制订全系统城建项目的年度计划;并负责实施重点、实事工程、新开工的城区基础配套工程建设。
房地产业管理科
负责人: 邵振彬
电话:(0574) 88518208
Email地址:
贯彻执行国家、省、宁波市有关房地产业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负责城市房屋拆迁安置、房屋装饰装修、危房安全等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及对估价专门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对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核发城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调控房地产市场,指导和推进城镇住宅建设。
执法大队
负责人: 张岳明
电话:(0574) 88503512
Email地址:
做好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市场法律、法规及相关行政规定的宣传贯彻,研究制定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实施办法及规范性文件;负责我市建筑市场的日常执法监察、专项执法大检查;了解掌握我市建筑市场的动态,定期通报建筑市场执法监察的有关情况;负责执法联动移交案件的办理;负责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协调办理和回复工作;负责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后监督检查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掌握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动态,分析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向上级反馈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动态及形势;参与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
会计核算中心
负责人: 王 芳
电话:(0574) 88518220
Email地址:
依照《会计法》对二级核算单位的资金进行会计核算。 落实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提供合法、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加强原始凭证的管理,收支必须使用合法票据,对没有取得符合规定票据的开支,会计核算中心应协助经办人重开。按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各单位的财务报表,并及时报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会计监督职能,对各单位的经济业务实施监督。认真管理好行政事业单位的往来款票据和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定期进行会计信息的分析,对单位财务管理提出增收节支的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胡飞珍
电话:(0574) 88503513
Email地址:
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及本地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实施细则;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工程、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审查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资格及建设工程发包条件、发包形式;监督建设工程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负责审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办理招标投标备案手续;负责中标结果、承发包合同备案工作;负责本地本专业评标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对评标专家的资格审查及评标能力,廉洁公正方面的综合评估;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分包市场的监管;调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发生的各类纠纷,受理投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城建档案室
主任:邬丽萍
电话:(0574) 88526462
Email地址:
负责接收和保管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及有关资料;对所保存的城建档案进行科学整理、鉴定、统计、安全保管和提供利用;对城建档案的形成与积累进行监督和指导;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建设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开发利用城建档案信息资源,进行技术咨询、协作、交流等活动,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服务;开展城建档案事业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负责人: 宋国通
电话: (0574) 88974938
Email地址:
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宁波市有关房地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进行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房产登记发证工作,承办房屋产权登记、复核、确权、转移、变更、发证以及产籍资料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承办房地产转让、抵押和租赁管理工作,并实施正常的业务运作,负责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评估机构及中介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规范中介行为。做好直管公房接管、拆迁还产、房屋使用用途变更、公有房产产权处理、房改房售后维修等工作,落实各类房产政策,处理好有关历史遗留问题,负责全市住房解困、特殊困难户公房租金减免等工作。负责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制订物业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规划,做好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审定、日常检查及年度考评工作,建立完善物业管理的工作规范和服务标准,指导各物业管理公司争先创优,探索物业管理新模式,协助做好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提高我市物业管理的整体水平。负责危旧房安全鉴定工作,有计划地开展直管公房的大中修及日常养护工作,负责新建房屋的白蚁防治和社会房的白蚁灭治工作,负责违法装修行为的查处,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居住安全。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市园林管理处
负责人:房海浦
电话:(0574) 88916652
Email地址:
市园林管理处是市建设局下属的园林绿化管理职能部门,主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委托实施对城市园林绿化的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城区绿地占用、树木迁移等审批工作,指导镇、街道绿化的行业管理,编制本辖区内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负责城镇绿化目标管理考核,履行城市园林绿化种植、养护管理、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负责人: 尹月岳
电话:(0574) 88922218
Email地址:
宣传、贯彻、执行国务院《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法规、规章及环境卫生政策等。受市建设局委托,依法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法规、规章行为进行监督,并督促其改正;指导全市镇、街道的环境卫生工作。负责中心城区6米以上主要街路的清扫保洁,责任区内的公共厕所冲洗保洁,以及全市生活垃圾、粪便的收集、清运、处理。负责城区建筑工地渣土、弃土、弃料、余泥及其它废弃物处置的“两点一线”管理。负责城区环卫公用设施的建设、维修、养护。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负责人: 俞平飞
电话:(0574) 88525506
Email地址:
负责本市范围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制定的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对受监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程实物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质量信誉进行管理。掌握本市建筑工程质量状况,及时总结、推广工程质量管理经验;受理并及时处理本市建筑工程质量投拆,参与本市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质量问题的技术鉴定;受理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登记,开展不定期专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和教育,督促企业开展各项安全教育和培训;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定期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组织开展施工现场文明管理和标化工地的评选。
市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副主任:戴永平
电话:(0574) 88506826
Email地址:
贯彻执行新型墙材开发利用的法规、规章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负责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编制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新型墙体材料科研、生产、产品认定和推广应用;按规定征收、管理 和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负责新型墙体开发利用工作的信息交流、统计和宣传教育,并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培训工作;负责新型墙体材料在节能建筑中推广应用的相关管理工作;协调解决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新墙办交办的有关事项。

四、挂设单位职能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主 任:蒋国宝
电话:(0574) 88503556
副主任:蒋福军
电话:(0574) 88518210
Email地址:
平时负责组织全市人民防空建设,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空袭斗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据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实施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防建设需要,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参与编制城市建设与人防建设相结合规划。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制定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方案;制定战时城市人民疏散计划,搞好疏散地域建设;确定经济防护重点目标,制定平时防护工作和战时抢修方案;参与城市的抢险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制定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伍)训练计划,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组织实施人防通信、警报建设与管理,统一组织试鸣防空袭警报。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负责督促、检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参加防空地下室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并指导建成后的使用管理和制定战时使用规划;参与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全市初级中学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教育。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贯彻落实“平战结合”方针,制定全市人防平战结合发展规划,搞好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开展人防科学技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推广应用科研成果。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承办上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市人武部、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市城镇燃气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王瑞麟
电话:(0574) 88584900
副主任: 许学福
电话:(0574) 88522884
Email地址: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燃气管理法律、法规(条例),制定本市城市燃气总体规划和管道燃气建设计划;进一步做好燃气使用普及工作,积极推广安全、节能、高效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负责指导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工程的建设、燃气的储存、运输、经营和使用;负责协调各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有关燃气安
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燃气安全管理责任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燃气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本市范围内经营燃气、管道企业燃气特许经营权的授予管理工作
和燃气器具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维修站点的审批工作;指导市燃气协会工作;完成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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