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若干意见
为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基层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经研究,对机关工作提出以下改进意见: 一、不断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对下级政府或部门提交市政府的请示件和部门、基层要求答复、办理的事项,在3个工作日内向请示单位反馈请示件受理情况;在15个工作日内一般应予以办复。按要求不能办理或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的,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与来文单位联系,并做好解释沟通工作。 二、全面实施首问责任制。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实行亮牌上岗。对来市政府办公室办事、咨询政策的人员,首位接待的工作人员,对于来者需要办理的事项或提出的合理要求或问题,如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应及时予以落实;如不在自己职责范围的,应引导到相应科室或帮助联系好有关部门;一时难以落实的,可以留下有关资料,代为联系协调,并及时答复来者。 三、进一步加快公文处理速度。镇、街道和部门上报市政府的不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处理办法规定的请示件,除了请示事项不清、请示对象有误的公文仍予以退文外,对仅是格式不规范的公文,可以要求来文单位按规范修改后重新上报,在修改期间,不影响公文的正常处理。 四、努力增加政府政策措施的透明度。对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文件,除机关内部事务性文件外,其他政策、措施类文件,及时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或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
二○○三年十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