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关于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甬政办发[2005]111号)、《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关于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奉政办发[2005]87号)和《宁波市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实施意见》(甬人口计生委[2007]69号),经本人申请,市、镇(街道)、村三级层层审查、复核,并报经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领导小组确认,全市第四批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对象2796人,其中2008年新增513人,退出108人,现予以公布。 社会公众如对以下享受人员及退出人员有异议的,请在见报后一周内与市农村奖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88525249
市农村奖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八年八月十三日 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新增名单(387人) 锦屏街道6人 舒松英 俞田华 俞来法 胡丹丹 俞志良 应叔德 岳林街道18人 梁国康 梁望谱 王文翠 邬义珍 许阿华 沈适意 张后宝 方长良 方宝达 孙能珠 方明生 宋成国 李邦娣 潘召康 何国定 张奕芳 鲍惠昌 葛长茂 溪口镇69人 陈振定 毛校国 虞行忠 周杏国 蒋意月 王琴娣 蒋明立 吴孝根 傅召均 王成生 徐水达 徐福根 徐良安 徐建财 王行田 蒋孝洪 张立琴 王祥娥 樊伍岳 皇甫华飞 樊瑞兴 徐佩森 吴华国 周徐娥 江维国 毛秉雷 毛善锵 毛国方 王本国 袁秀月 邹丁良 毛国成 毛盛堂 康炳如 毛佩莲 陈炳锵 陈云艇 康桂尚 吕长海 竺本胜 夏杏飞 夏世宝 顾常政 宋启华 周志龙 王云春 毛方达 竺鲁章 王金升 张权章 邹妙菊 单张女 王方位 王云表 王田范 陈丁立 俞林娟 赵永庆 赵华达 曹同型 陈凤林 孙孝本 王良法 陈雪妹 袁存方 陈信卫 汪章明 金文均 江坐才 莼湖镇55人 鲍云堂 陈国云 程乐英 吴永大 吴国庆 吴宰岳 侯苏赞 王富安 王云朝 殷前素 王夫定 刘志仁 俞华能 谢松国 谢秀英 何雪恩 邬吉华 林杏叶 沈丁木 王忠恩 王日伦 沈美凤 李国丰 杨优飞 沈阿玉 沈吉云 沈国平 章仲岳 缪月娥 陈补行 沈彩定 马智定 李增云 董道义 吴国正 韩兴彩 崔明玲 吴苏能 杨月能 陈素莲 林亚赞 林建平 林宏国 林令华 林财茂 林化祥 沈美华 沈丙米 黄月伦 沈炳伦 黄国权 史平华 吴锡琴 孙杏英 胡德茂 江口街道55人 俞祥英 江阿芳 周阿登 盛锦常 张常国 何霞淑 周梦成 胡仁龙 蒋华恩 蒋如义 竺国定 竺维炳 江校君 司徒永浩 付佩英 司徒其玉 张孝康 何仲德 王银意 沈信召 朱培君 张世明 张安根 陈慧梅 王瑞君 沈夏飞 应成苗 王彭惠 王宏康 徐国芳 王忠云 张云娣 钱洪昌 王忠昌 王阿珠 邬海良 陈云宝 张绍云 陈志通 顾月花 王忠坤 邬安龙 邬阿曾 邬志刚 邬培能 陈军伟 陈明海 李珊妹 莫德意 邬敏菊 李尧成 竺国安 阮显本 张崇立 邬方忠 西坞街道61人 李瑞香 周慈君 俞后补 周善峰 王杏娣 王初英 任岳枪 项位法 李阿小 阮华川 熊张庆 邬炳土 叶昌龙 马岳庆 周惠仁 梁才通 孙成召 孙志方 俞忠方 王华娣 陈明耀 张增万 杨忠达 陈裕正 孙茂兴 梁水法 周中钊 葛美娟 陈永德 吴常岳 吴昌华 吴永凯 吴可逵 陈世木 蒋忠桂 蒋东友 邬海祥 陈章华 徐华太 王美娟 陈杏娣 俞小达 余明亮 梁海昌 邱燕云 林凤祥 蔡云福 邬布定 邬杏松 叶其法 张国英 邬月芳 周国英 杨锡龙 俞苏雷 邬忠芳 邬行义 王小鹏 邬召云 邬华龙 邬志和 尚田镇32人 周岳栎 周盛宝 周明华 董新夫 胡双娣 胡玲利 胡孟均 任兴桂 胡瑞宏 王长仁 吕小国 汪中华 陈永根 胡财庆 胡金定 袁梦云 毛建锵 王妙秀 竺本堂 袁安女 蒋国庆 袁仁根 曹玲娣 钟应海 董阿毛 陈良庆 王画娣 应善定 应土根 毛再本 毛家朋 毛先能 萧王庙街道24人 李大年 江根康 汪晓云 袁安国 王惠意 汪亚国 江乖燕 朱建国 沈开伦 陈孝坤 孙义方 竺立江 竺项义 任乖琴 陈如英 陈其宝 林海潮 葛九法 史自校 应松娣 何喜裕 蒋友娣 孙海宝 张秀英 大堰镇40人 柳宏明 封小女 徐齐华 徐裕位 竺志康 王辰杰 毛长根 王光永 王文勇 王文吉 周岳云 汪善位 周能校 康庆浩 王长根 王最庆 张雷声 徐加通 王亚国 王绍村 王邦国 吕德宝 董木根 毛裕表 王光川 毛水仙 孙齐法 李君开 王旭霞 董家宏 严法可 严云庆 严升峰 俞安振 鲍建忠 陈康顺 毛节绍 傅云祥 毛永龙 周根良 裘村镇21人 陈尉儿 林天生 吴兴高 肖德高 杨姣女 庄 毅 庄国华 庄鲁君 庄丁忠 吴薛彩 应芝红 陈英春 陈才康 阎首琅 卓德意 裘阿国 裘明德 沈召通 杨松华 杨长法 杨中夫 松岙镇6人 李国存 卓祥春 王美霞 裘布堂 卓阿德 楼秀方 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殊扶助名单(178人) 锦屏街道37人 李幼君 王革制 郑云生 芦小伟 何荣益 邬华仙 江惠娣 朱海良 应义姣 邬惠琴 李孟期 杨香玉 袁义涛 孙玲恩 江满娣 姚琦岳 戴生荣 朱锡勇 毛幼洁 邬惠芳 陈瑶娟 葛乖妙 金品龙 陈远水 陈水英 吕世娟 吴志强 孙慧珍 翁慧刚 周定玮 张小娣 毛养娣 陈国贤 王和意 范海国 钱爱珍 单益康 岳林街道17人 宋秀琴 夏云飞 陈纪浓 傅仁国 周玉翠 孙国义 郑瑞珍 徐菊定 陈创展 汪秀华 郑安民 王小华 张娟娥 徐兴林 俞国营 方煌舜 方乖娣 溪口镇35人 蒋德高 程春能 邬庆国 王国飞 肖利娟 单华昌 毛秀琴 张效良 毛卫国 赵国妹 赵华义 单根娣 康嘉明 曹杏秀 陈友钧 应彩凤 樊雪英 皇甫正法 邹道贵 蒋定位 徐苗正 江树康 竺行月 曹世位 曹信甩 毛明忠 王秀娥 宋甩玉 江朋国 徐如良 毛秀娣 应夫定 毛其火 毛仕雅 毛永妹 莼湖镇7人 侯吉昌 吴金英 林智爱 吴阿补 章世校 王爱玉 章彩华 江口街道23人 陈培芬 盛兴华 司徒方忠 陈大华 王妙娣 陈国荣 竺小梅 郑丁夫 屠秀娥 阮张兴 王美菊 沈国召 沈小英 王裕德 王瑞虎 王桂丽 张建立 张品安 周杭安 李荣华 李吉利 石文康 顾妙琴 西坞街道16人 周树嵘 赵长桂 吴永华 季惠女 邬国方 任励娥 钱金明 孙惠飞 李能秀 邬力行 王国成 余国书 陈文兴 李春意 邬成通 鲍位英 尚田镇9人 蒋国芳 周甩玲 毛海恩 朱明权 印成良 谷水娥 杨亚芬 许果德 吕巧惠 萧王庙街道8人 竺建兰 江明科 袁茂杰 葛时娣 傅国立 毛恩叶 江明月 金后永 大堰镇11人 王菊琴 柳成田 仇良君 蒋和国 王云均 柳秀仙 叶义永 严华宝 董堂茂 徐春义 叶妙恩 裘村镇11人 吴圣其 裘月德 沈裕飞 裘耀定 沈世法 肖宗达 吴圣翠 吴贤玉 陈金宏 张松锵 陈秀梅 松岙镇4人 汪志甩 洪美飞 周静平 屠志平
三、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退出对象(108人) 锦屏街道3人 赵文菊 应和卿 戴阿水 岳林街道1人 方云夫 溪口镇22人 陈仁达 蒋慈妙 周天林 张忠表 竺利表 应素英 竺阿琴 夏瑞义 蒋富良 孙兆妙 王朱菊 唐月土 张霞英 王苗翠 陈兴宝 竺忠国 竺阿定 徐根娣 何满菊 齐欢林 陈凤岳 江庆祥 莼湖镇12人 陈爱仙 俞甩英 赵布英 陈善良 叶礼等 楼兴德 庄阿满 沈双利 元阿方 陈品盛 王坐云 高阿青 江口街道13人 孙秋能 魏明贞 钟美娣 张银生 周贤富 斯分兴 王孝国 张中来 张建肇 管莲菊 吕乖恩 王艺昌 张贤瑞 西坞街道12人 张金意 印妙能 王彩娥 余长生 徐小英 郭翠花 胡阿龙 任阿朋 俞安定 孙阿玉 邬扬德 董如意 尚田镇9人 周阿全 毛善义 王银素 印遐福 蔡金莲 丁孝女 许连君 毛和庆 徐烈浩 萧王庙街道10人 毛银翠 孙芝和 孙水清 何丁水 袁惠女 汪章法 傅夏兰 陈重诏 毛友兴 汪阿定 大堰镇10人 王文表 王文忠 竺妙娥 赵多苏 毛利娥 王文下 王茂定 杨祥根 鲍德法 刘财仙 裘村镇8人 任惠生 徐三民 沈东兰 周见位 周安位 陈和彩 陈阿宏 何兴木 松岙镇8人 周成生 钱玉泉 裘兴仁 吴文仙 汪阿英 潘根娣 徐凤仙 童阿良
四、政策链接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3、现存一个子女或无子女;4、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即1948年出生对象进入2008年奖励行列。 奖励扶助标准:年满60周岁每人每月补助80元。 下列人员不属于奖励扶助对象:1、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是指开始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2、未婚单身收养的;3、受到刑事处罚,尚在服刑期的;4、2006年1月1日后非农业户口转为农业户口的。 出现下列情况的对象,在下一次发放奖励扶助金退出发放范围:1、死亡的;2、转为城镇居民户口的;3、与城镇居民结婚的;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再生育或收养的;5、本人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政策链接二: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意外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夫妻,可享受特殊扶助: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女方年满49周岁;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含合法收养一个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并达到三级以上)。已作为政府集中供养的对象除外。扶助对象再生育(收养子女)后,中止领取扶助金。 奖励扶助标准:49周岁到59周岁每人每月补助150元;待满60周岁以后,享受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金的对象仍发给每人每月150元,其他对象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60元。政府每年一次性发放补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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