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个性化定制 | 市民 | 企业界 | 投资者 | 旅游者 |  
 
 
关键字:
 
 
当前的位置:首页>>网上办事>>问题解答
农村村民私人建房审批条件标准材料程序
发布时间:2005-11-14   作者:系统管理员  

农村村民私人建房审批条件标准材料程序

(一)建房条件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标的宅基地;
2、建房户建房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  村内空闲地;
3、符合分户条件,原住房宅基地未超标准;
4、村镇规划需要拆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宅基地申请不予批准:
(1)宅基地面积已达到规定标准再申请新宅基地的,但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的除外;
(2)出租、出卖或以其他形式转让地上建筑物,再申请宅基地的;
(3)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申请批准宅基地后,不具备分户条件而以分户为由申请宅基地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适龄青年不履行兵役义务的。

(二)建房标准
1、大小户划分标准为:大户4人以上(包括4人),小户3人(包括3人);
2、使用宅基地标准:使用原宅基地(未利用地)的每户最高不超过140平方米,使用耕地类的每户最高不超过125平方米。

(三)所需材料
1、建房户申请报告
2、户籍证明、身份证、兵役登记证(适龄青年)
3、原住房土地使用证
4、奉化市私人建房用地呈报表一式四份
5、村委会公示证明、公示照片
6、村委会讨论通过会议记录或会议决议
7、镇政府和城建部门审核意见
8、规划部门审核意见;

(四)审批程序
1、建房户向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经村民委员会或村两委会讨论通过并形成决议后并上墙公示;
3、报国土所审核;
4、报镇城建办和人民政府审核,审核前派员实地踏堪调查;
5、市国土局或国土所派员实地踏堪调查;
6、无异议的报市国土局审核;
7、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8、交纳规费,土地登记发证。

(五)承诺
使用耕地的建房户待农用地转用手续批准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结,批量的在十个工作日内办结。

  
    
     
宁海县政府门户网站 奉化市门户网站 宁波海事法院网站
宁波市公安局外网 宁波政协网站 宁波市侨办网站
宁波江东检察院网站 宁波市信访局网站 宁波市计算机协会网站
宁波统战部网站 人间弥勒网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鄞州滨海投资创业中心 宁波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网站 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奉化人大网 宁波市监察局网站 宁波市委组织部干部学习网
宁波市国资委网站 宁波市农机局网站 宁波司法局网站
宁波体育局网站 鄞州卫生局 宁波市机关党建
宁波法制办 宁波口岸办 宁波市贸易局
宁波市海洋渔业局    
关于本站 | 常见问题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版权申明 | 联系我们
本站网址:[www.fh.gov.cn][www.zjfenghua.gov.cn] 通用网址:[奉化][浙江奉化] 中文网址:www.奉化.cn
奉化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05017480号
主办: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奉化市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金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