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1-05-04 10:06
点击率:
点击率:
保护视力色:
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法〔2011〕16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甬政发〔2011〕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调整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2011年4月1日起,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1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9.5元。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