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版
索引号 113302837281378515/2013-12549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13-11-18 13:37:12 成文日期 2013-06-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区政务办

2013年镇(街道)资源配置和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字体:【大】 【小】

各镇(街道):

为切实加强镇(街道)资源配置和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按照奉化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镇(街道)资源配置和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委办 [2011]74号)、市委、市政府《2013年镇(街道)、市级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市委[2013] 7号)文件要求,特制订镇(街道)资源配置和行政服务中心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各镇(街道)

二、考核内容(见附件)

三、考核办法

各镇(街道)应认真落实考核指标的各项要求,在12月上旬完成自查,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各项考核指标的全年完成情况,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将组织人员采用查阅相关资料、电脑数据记录和实地查访等形式进行检查,并提出考核结果,报市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四、考核奖惩

镇(街道)资源配置和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共性考核项目,考核基本分为4分,根据工作实绩分别评选A、B、C、D、E、F六个等次,评为A等次的得5分,B等次的得4.8分,C等次的得4.6分,D等次的得4.4分,E等次的得4.2分,F等次的得4分,如工作出现问题,最高可扣4分。其中A等次单位为1个,B、C、D、E、F等次单位数各为2个。

本考核办法由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8587155

奉化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201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