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宁波市奉化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3-11-18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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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2837281378515/2013-12549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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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 | 发文日期 | 2013-11-18 13:37:12 | 成文日期 | 2013-06-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区政务办 |
2013年镇(街道)资源配置和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各镇(街道):
为切实加强镇(街道)资源配置和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按照奉化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镇(街道)资源配置和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委办 [2011]74号)、市委、市政府《2013年镇(街道)、市级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市委[2013] 7号)文件要求,特制订镇(街道)资源配置和行政服务中心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各镇(街道)
二、考核内容(见附件)
三、考核办法
各镇(街道)应认真落实考核指标的各项要求,在12月上旬完成自查,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各项考核指标的全年完成情况,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将组织人员采用查阅相关资料、电脑数据记录和实地查访等形式进行检查,并提出考核结果,报市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四、考核奖惩
镇(街道)资源配置和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共性考核项目,考核基本分为4分,根据工作实绩分别评选A、B、C、D、E、F六个等次,评为A等次的得5分,B等次的得4.8分,C等次的得4.6分,D等次的得4.4分,E等次的得4.2分,F等次的得4分,如工作出现问题,最高可扣4分。其中A等次单位为1个,B、C、D、E、F等次单位数各为2个。
本考核办法由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8587155
奉化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201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