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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80620K/2011-11757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发文字号 奉民发〔2011〕12号 发文日期 2013-03-27 23:28:21 成文日期 2011-10-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关于组织退役士兵报考省高等职业院校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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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民发〔2011〕12号

 

 

 

 

奉民发〔2011〕12号

 

 

关于组织退役士兵报考省高等职业院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镇、街道民政办: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0]2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教职成[2010]182号)精神,决定组织我市退役士兵报考省高等职业院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院校和名额

  报考院校为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等4所高等院校,上述4所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计划各50人,全省共200人,纳入高职单考单招录取。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我市2010年冬季退出现役、符合我市安置政策、能够正常参加学习的退役士兵,均可报考高等职业院校。退役士兵就读高等职业院校,其学杂费、住宿费由政府全额负担,并按实际在校时间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费补贴。

  三、报名和考试时间

  凡符合报考条件,自愿报考省高等职业院校的退役士兵,请于3月20—24日在浙江省教育考试网由本人自行在网上报名,并在6月6—7日参加单考单招科目中语文、数学、外语的考试,由学校择优录取。

  接此通知后,请各镇、街道民政办立即通知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2010年冬季全市退役士兵详细名单请在奉化市民政局网站(fh.nbmz.gov.cn)—“网上办公”—“表格下载”栏下载,要求在3月20日前将报名人数和姓名报市民政局优抚安置科,联系电话:88501016,传真88501000。

  特此通知。

 

  奉化市民政局

  二0一一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退役士兵  高等教育  通知

送:市教育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奉化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1年3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