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2626L/2009-11249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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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裘政〔2009〕33号 | 发文日期 | 2013-03-27 23:22:50 | 成文日期 | 2009-06-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裘村镇 |
关于做好裘村镇猪流感疫情应对工作的通知
裘政2009(33)号
各行政村及有关企事业单位:
目前,经世界卫生组织确认,全球有墨西哥、美国、加拿大、哥斯达黎加、秘鲁等国家都发生了疑似或确诊猪流感病例已超过2000例,墨西哥死亡人数已达177人,世界卫生组织警告,墨西哥和美国发生地猪流感疫情已构成“具有国际影响的公告卫生紧急事态”,所有国家都应加强监控,并于27日晚发布流感大流行4级警告。根据奉防指[2009]3号文件精神,为防止猪流感传入和发生,保障我镇的公共卫生安全,结合当前猪流感防范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各村生猪流行病学调查,掌握本镇猪病流行状况。
镇畜牧兽医人员及村级测报员要深入养猪场、户,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内猪病的流行状况。一旦发现有猪只出现发热、咳嗽、疼痛、发冷、呕吐等疑似猪流感症状时,立即上报镇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同时,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基础上密切关注生猪市场行情。
二、加强产地检疫和市场检疫,确保上市猪肉的安全。畜牧兽医站要按照奉化市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制度,强化生猪产地检疫,切实做到“有报必检、到场到点检疫”。对裘村点和杨村点农贸市场要实施严格的市场检疫,确保上市猪肉卫生安全。
三、进一步强化生猪的调运监管,严防疫情传入。各村要进一步加强监管,一发现养殖户调运生猪,及时加以了解调查,进行初步风险评估,督促生猪养殖户在调入前到市畜牧兽医总站备案、调入后到当地畜牧兽医站报验,并且要准调证、检疫证等调运手续齐备,完善风险监控措施。凡发现调运生猪出现疑似症状的,要迅速报告镇农办畜牧兽医站,采取合理的应急措施,严防疫情传入。
四、落实养猪场、户综合防疫措施,强化生猪饲养管理。各村要督促生猪养殖场户实行封闭运行管理,禁止闲杂人员、车辆进出;要加强消毒工作,场内每周消毒一次,场外每日消毒一次;禁止从外地引进种猪和仔猪。确需引进需到畜牧兽医总站办理调运备案单;加强饲养管理,减少饲养密度,及时通风换气;做好免疫防疫工作,按免疫程序做好各种疫苗预注工作。
五、加强应对技术培训和指导,正确把握舆论宣传导向。各村要积极宣传猪流感应对措施,提高生猪养殖人员和群众的防范意识,消除恐慌心理,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裘村镇人民政府
二○○九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