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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7301489204/2011-11962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发文字号 奉岳党〔2011〕64号 发文日期 2013-03-27 22:08:46 成文日期 2011-10-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岳林街道

关于岳林街道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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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岳党〔2011〕64号

奉岳党〔2011〕64号

 

关于岳林街道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各线、各办:

  按照奉组〔2011〕90号文件精神,岳林街道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该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根据中共奉化市委组织部、奉化市人事局《关于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现制定岳林街道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正确认识竞争上岗工作的重要意义

  中层干部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街道各项工作、各条战线上的骨干力量。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是贯彻执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中办发[2004]13号)、《浙江省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实施细则》(浙组[2000]19号)、《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细则》(市组通[2004]66号)等文件精神,促进干部工作科学、民主、规范开展的具体要求。坚持以竞争上岗的方式来选拔中层干部,是切实提高干部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和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有效手段,有助于激发广大干部创先争优的工作热情,对加快推进“东部新城”建设和实现我街道“十二五”良好开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明确政策,科学确定竞争对象和范围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总体政策按照奉组〔2005〕7号《关于奉化市市级机关、镇(街道)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奉组〔2011〕90号《关于实施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精神。

  ㈠竞争上岗的对象                                                      

  1.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参加对象为本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人员和事业人员。对于上一轮中层竞争上岗工作实施以来担任中层职务的人员,都必须参加新一轮竞争上岗。

  2.借用人员原则上回原单位参加竞争上岗。占编不在岗人员、长期病休人员不列入竞争范围。正在立案审查人员不参加竞争上岗。上挂下派人员、享受产假女同志可以不参加竞争上岗,并按相关规定保留原职务或享受相应待遇。原保留或享受待遇符合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竞聘,通过竞争未能上岗的仍可保留原职级待遇(不包括期限性保留或享受待遇人员)。

  ㈡竞争上岗的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①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能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较强,廉洁自律。

  ②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工作勤奋努力,实绩明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③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具备担任中层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

  ④近三年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以上等次。(含见习期考核评定)

  2.资格条件

  ①新提任中层副职,年龄一般能任满一个聘期以上。继续担任中层职务,一般能任满一年。年龄计算时间截止选拔方案公布之日。

   ②大专以上学历。

  ③新提任中层正职,应在中层副职岗位工作满两年以上;新提拔中层副职职务,应在科员岗位工作满两年以上。

  ④身体健康。

  3.破格提拔中层干部应具备的条件

  德才兼备好,因外派和培养非中共干部等工作特殊需要,且具备中层干部任职基本条件的,经批准可破格提拔。其他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经批准也可破格提拔,但应当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

  ①具备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

  ②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两年被评定为优秀等次;或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近三年内获得过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满意公务员、市劳动模范等市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或近三年内被授予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含需省部级审批的立功事项);

  ③拟选拔职位民主推荐中(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得票比较集中,群众公认度较高。

  放宽任职年限,一般不超过所需任职年限的二分之一;破格提拔人选,应由街道党工委事前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

  三、 提高要求,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程序

  新一轮中层竞争上岗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实施方案。本轮中层竞争上岗工作由街道党工委组织安排,实施方案由街道党工委集体讨论确定后公布。

  2.组织报名。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可只报一个志愿,也可兼报其他志愿。报名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党工委可根据报名情况,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对报名职位进行适当调整。

  3.资格审查。严格按照竞争上岗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如确因工作需要适当放宽报名对象资格条件的,按照破格提拔的程序,报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4.面试、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要发表竞争演讲。演讲主要内容包括竞争者对竞争岗位的认识、本人竞争该职位的有利条件和不足之处以及上岗后做好竞争职位工作的设想等,每位竞争者的演讲时间一般为5分钟。然后由全体与会人员对竞聘人员根据岗位配置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确定范围人数的80%,民主测评不称职率在20%以上或基本称职、不称职率之和在30%以上的人员,取消竞争资格。演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单项分分别占总分的30%、30%、40%。

  5.组织考察。根据面试、民主推荐、民主推荐情况,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

  6.报批。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采取无记名票决形式,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

  对有下列情形这一的,应在任职前征求市委组织部的意见,待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决定任职:党工委在提拔任用中有争议的;在近五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放宽任职资格条件或越级晋升的;因特殊情况拟暂时超职数配备的;领导班子成员亲属拟在本单位提拔任职的;其他需要征求意见的情况。

  7.送审。将党工委议会议票决情况等所在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查。

  8.任前公示。对决定任免的中层干部,任职前以书面形式在街道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7天。

  9.组织谈话。由党工委指派专人对任免人员进行谈话。

  10.任命。经公示、谈话无异议后发文任命。

  11.备案。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资料报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备案。并将竞聘资料归档。

  其他注意事项:

  1.内部轮岗。在实施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时,对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满6年或任同一科室正副职累计满9年的,一般应有计划进行交流轮岗;具有执法执纪或重要审批职能的必须轮岗,且轮岗年限应酌情缩短。

  2.保留待遇。在实施竞争上岗时,对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到龄退位。到龄退位人员连续任职满6年(指任同一职级时间,下同),民主测评称职率在80%以上,且在核定的中层职数内退位,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可保留原职级待遇。

  四、加强领导,明确纪律,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1.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领导,街道建立以江定康为组长,邬志坚、康常军、张良君为副组长,章海波、徐蔚维、张剑成、葛  东、任  斌为组员的领导小组,严把工作环节。

  2.强化纪律。中层竞聘工作必须在党工委的领导下进行,要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拟提拔人选德行考核评价等制度,切实规范选人用人行为,确保竞争上岗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事先内定人选;要认真执行实施方案,不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党工委票决讨论情况等;竞争人员应当正确对待,不准弄虚作假或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对竞争上岗中的违纪行为,街道党工委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并酌情确定竞争上岗结果是否有效。

  3.时间安排。本次竞争上岗工作在10月底完成。

 

  附:1、中层竞聘时间安排表。

   2、岳林街道推出中层职位公布表

 

   

  中共岳林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1年9月16日

 

 

主题词:干部  竞争上岗  实施方案                              

 化市岳林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1916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