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01489204/2012-12106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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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奉岳党〔2012〕19号 | 发文日期 | 2013-03-27 22:08:51 | 成文日期 | 2012-03-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岳林街道 |
关于组织实施“村村都有好青年”人才发展计划的通知
奉岳党〔2012〕19号
奉岳党〔2012〕19号
关于组织实施“村村都有好青年”
人才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行政村:
根据《奉化市关于实施第二届“村村都有好青年”人才发展计划的意见》(团市委联〔2012〕3号)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决定在街道范围内组织实施“村村都有好青年”人才发展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党建带团建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以“统一品牌、整合资源、合力推进”为基本原则,以选拔、培养、宣传为主要途径,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在引导农村青年投身新农村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开发农村青年人力资源,为加快实现岳林街道发展新跨越贡献力量。
二、总体目标
街道每个行政村每2年推选2名“好青年”。通过坚持不懈的选拔、培养工作,树立一批在农村就业创业的“好青年”典型,展示新时期农村青年的良好形象;搭建一个凝聚青年、服务基层的工作新载体;解决青年成长中的激励问题和实际困难,促进农村基层团组织的整体活跃;培育一支素质全面、结构合理、动态管理、带动力强的农村带头人队伍,为农村基层党团组织建设输送新鲜血液,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
三、组织机构
街道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所辖行政村“好青年”的评选表彰和落实培养扶持措施等工作。
各行政村为具体实施单位,负责本村“好青年”的推荐和选拔工作。
四、评选原则
(一)评选对象
(1)持有农业户口,年龄为18-35周岁的本村青年;
(2)非农业户口、年龄为18-35周岁,且在同一村中创业就业满三年的本市及外市青年;
(3)对参加评选的大学生村官,在同一村中的工作年限可放宽至1年。
村两委会成员、第一届“好青年”、曾获奉化市级及以上各类荣誉称号的先进(优秀)青年,不参加本次“好青年”评选。
社区可参照“好青年”评选方法开展社区“好青年”评选。
(二)评选名额
评选工作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每村每2年推选2名“好青年”,作为“村村都有好青年”人才发展计划的重点培养对象。
(三)评选标准
突出参评者在爱党爱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热心公益等方面的优秀品格,注重参评者在创业创新、爱岗敬业、带头致富、移风易俗等方面的模范事迹,在新农村建设的各个领域评选一批“好青年”。主要包括:
(1)具有较强的自主创业意识,较好体现开拓创新、坚韧不拔的农村青年创业精神;带头创业、带领创业,在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等方面取得成效,为带动本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村民收入水平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的优秀青年;
(2)在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中取得进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支撑,积极进行农(林)业产业化经营方面作出努力;长期从事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在传播普及科技惠农知识,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自身作用的优秀青年;
(3)在弘扬、传承、创新乡村民俗文化方面表现出良好的艺术素养,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在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推动文化育人、提高农村青年文化水平等方面作出自身贡献的优秀农村青年;
(4)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基本行为准则,模范遵守“爱国、守法、诚信、知礼”八字道德规范,在诚实守信、见义勇为、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方面有积极行动的优秀农村青年;
(5)孝敬父母、长辈,长期尽心照顾老人;义务赡养孤寡老人;用实际行动传承敬老爱老美德,在邻里和村里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热心捐助老年公益事业或投资老年福利事业,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优秀农村青年。
(6)其他优秀农村青年。
(四)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选活动的每个环节,都要做到信息公开、标准公平、评选公正,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街道团工委安排专人驻村指导、监督“好青年”的评选。
2.坚持群众性、权威性结合原则。评选过程要注重普通村民的广泛参与,在评审小组成员的选择上,要合理分配比例,应由村两委员成员、村团组织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团员青年代表组成。
3.坚持多角度选人和相对优秀原则。各行政村在开展“村村都有好青年”的评选活动时,要坚持对候选人进行多角度的考察,包括个人道德品质、创业创新、社会公益、社会贡献等。但是在没有特别优秀人选的情况下,要注重相对优秀,选出在创业、科技、才艺、公德、孝敬等某一方面有一定代表性的青年作为本村的好青年人选。在村与村之间不进行横向评比。
五、“好青年”评选
1.候选人推(自)荐。候选人可通过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产生。其中,组织推荐指村两委会和村团支部、妇代会、老年协会等村级群众性组织推荐;群众推荐指10人(含10人)以上本村村民或团员青年联名推荐;符合条件的团员青年也可以向村两委会或村团支部报名自荐参加评选。
2.候选人审定。村级评选对初步候选人在计划生育、不良信贷记录、治安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违反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等方面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标准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该审查有关情况报至街道评选办公室进行二次审查,最后确定3名好青年正式候选人名单,报办公室备案。
3.公示。街道评选领导小组将3名“好青年”正式候选人名单在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4.确定评审小组和评选方式。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确定“好青年”评选方式。包括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或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户主大会)选举产生,或采用全体村民直选的方式选举产生“好青年”。其中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大会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包括村两委会成员、村团组织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团员青年代表组成,人口为500人以下的村,评审小组由20人组成;人口为500-1000人的村,评审小组由30人组成;人口为1000人以上的村,评审小组由40人组成。评审小组成员的名单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5.召开“好青年”评选大会。提前3天通知参会人员,并告知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程序,街道评选领导小组会派专人参加评选会。评选大会的步骤:一是“好青年”候选人竞选演说。二是投票评选。由各街道评选组委会统一设计选票,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选。三是公布结果。评选结果现场宣布,得票前2名者当选为该村的“好青年”。
6.“好青年”公示:评选出的“好青年”报街道评选组委会审核,备案后在所在村范围内公示3天。
7、表彰奖励。评选办公室对各村上报的“好青年”名单进行汇总,街道对“好青年”进行表彰,并落实对“好青年”的培养措施。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村村都有好青年”评选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村党支部要予以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组织开展评选活动作为发现培养农村青年典型、推动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真正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2.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各村要结合本村青年的实际需要,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具体有效的实施办法,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原则,使广大青年在活动中成长成才,使活动收到实效。
附件1:岳林街道“村村都有好青年”人才发展计划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2012年度岳林街道“好青年”推荐表
中共奉化市岳林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2年3月7日
附件1
岳林街道“村村都有好青年”
人才发展计划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康常军
副组长:徐蔚维
成 员:张忠法刘剑芳 赵鹏飞 杨培儿
何葵飞 樊志其 毛彭年 李 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丽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街道团工委。
主题词:人事 农村 好青年 通知
奉化市岳林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2年3月7日印发
共印40份
附件2:
2012年度岳林街道“好青年”推荐表
推荐单位: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照
片 | ||||
学 历 |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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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或技术等级 |
| 职务 |
| 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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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要 事 迹 | (另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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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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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评选组委会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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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于2012年03月30日前将推荐表、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一式两份送至岳林街道团工委304室,联系人:李丽 联系电话:88918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