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01489204/2012-12214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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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奉岳党〔2012〕65号 | 发文日期 | 2013-03-27 22:09:47 | 成文日期 | 2012-08-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岳林街道 |
关于成立突发“欠薪逃逸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通知
奉岳党〔2012〕65号
奉岳党〔2012〕65号
关于成立突发“欠薪逃逸事件”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
为更好地处置因用人单位关停、业主欠薪逃逸而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有效地减少和避免劳动保障领域不稳定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全力维护好我街道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奉化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奉化市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奉化市处置特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工作要求,特成立岳林街道 “欠薪逃逸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江定康(党工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张良君(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任 斌(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张建仁(工业副主任)
滕晓君(城建副主任)
王萍梅(工会主席)
成 员:刘剑芳(党政办主任)
蒋雨龙(工贸办主任)
宋 斌(经济社会服务中心主任兼
劳动保障站站长)
周建海(建设办主任)
汪兆能(东郊开发公司总经理)
谢福庚(综合办主任)
张青莉(工会副主席)
朱勇兴(地税城东分局长)
竺稽华(派出所副所长)
陈 晖(城东工商所所长)
王威磊(司法副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建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宋斌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6个组:蒋雨龙、宋斌、张青莉负责综合调查组;谢福庚、王威磊负责法规宣传组;林君强负责秩序维稳组;宋斌、王威磊负责兑现处理组;刘剑芳负责信息报送组;王飞负责新闻报道组(各组职责分工详见预案)。
附:岳林街道“欠薪逃逸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中共奉化市岳林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2年7月30日
岳林街道“欠薪逃逸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形势和金融危机的影响,我街道因企业主欠薪逃逸引发的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开始出现。为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动机制,积极稳妥地处置此类事件,保障广大职工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奉化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奉化市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奉化市处置特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按照建设“平安岳林”、构建“和谐岳林”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街道行政区域内因各类制造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其他生产经营企业的企业主欠薪、逃逸或者失踪引发的游行、静坐、集体上访、阻断交通、妨碍执法等影响社会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三)突发欠薪逃逸事件的分类
1.制造行业类;
2.建筑施工行业类;
3.其他生产经营类。
凡上述类别企业主及生产加工户拖欠职工工资数额较大,趁机逃逸欠薪,造成较多批次民工索要工资的事件,适用于本应急预案。
二、欠薪逃逸事件等级的划分
根据逃逸或者失踪企业主欠薪涉及职工人数的多少,分为特大(Ⅰ级)、重大(Ⅱ级)、一般(Ⅲ级)事件。
(一)特大企业主欠薪、逃逸突发事件(Ⅰ级),是指因企业主欠薪逃逸或者失踪而引发涉及职工人数50人(含50人)以上的游行、静坐、集体上访、阻断交通、妨碍执法等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事件。
(二)重大企业主欠薪、逃逸突发事件(Ⅱ级),是指因企业主欠薪逃逸或者失踪而引发涉及职工人数30人(含30人)以上,50人以下的游行、静坐、集体上访、阻断交通、妨碍执法等对社会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
(三)一般性企业主欠薪、逃逸突发事件(Ⅲ级),是指因企业主欠薪逃逸或者失踪而引发涉及职工人数,30人(不含30人)以下的游行、静坐、集体上访、阻断交通、妨碍执法等对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影响的事件。
三、应急处置的原则
(一)统一指挥,协调各方。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挥下,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快速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立足预防,争取主动。对各类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高度重视,主动防范,抓早抓实,采取有效办法争取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快速应对,减少损失。以最快的速度,尽最大的努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动荡,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尽快恢复社会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
(四)依法处置,讲究策略。要注意把握政策,依法办事,讲究工作方式和方法,把对突发事件的果断处置同避免激化矛盾进行统盘考虑。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发展的不同阶段,区别情况,区分性质,讲究策略,因情施策。对在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个别人,要依法严厉打击。
(五)落实责任,分工负责。按照突发事件等级和处置工作分级要求,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不断提高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水平。
四、突发欠薪逃逸事件处置的工作机构和职责
(一)建立岳林街道突发欠薪逃逸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指挥、协调组织处置工作;作出处置决策,协调解决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检查处置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二)由街道相关的分管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成立街道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小组。主要职责:完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加强现代化预警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协调解决处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承办处置的各项工作。
(三)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小组的责任分工。
1.街道工贸办、劳动保障站牵头,街道工会密切协同配合。工贸办、劳动保障站、工会及时赶赴事发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领导报告欠薪逃逸的情况及处置意见。根据现场及处置情况的难易程度向上级劳动、工会部门请求支援。受理好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障待遇的投诉案件,并多渠道收集有关信息。
2.岳林派出所对辖区内出现的欠薪逃逸突发事件要及时主动介入,负责在事件处置期间的稳定,维护好现场秩序,杜绝因出现管控不力导致设备、产品被哄抢。如发生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的,积极疏散现场闹事员工,依法打击突发事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加大对欠薪企业逃逸当事人的关注,如有涉及犯罪的,及时立案查处。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主欠薪、逃逸事件的预防和调处工作。
3.街道工办、劳动部门应与劳动、工商、税务等有关单位密切配合,掌握涉及企业的拖欠工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工资册、资产帐务)、企业投资组建及财产拥有等情况,为处置工作提供相关依据。
4.街道司法部门、工会组织做好法律援助准备,密切关注事态发展,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全程跟进处置期间的必要调解工作,做好相关人员的劝解疏导工作。做好企业职工的思想稳定工作。
5.街道党政办负责组织协调事件发生的信息上报,必要时通过召开座谈会、对话会、通报会等形式,畅通对话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情况及处置的进展情况,宣传办负责做好宣传报道等相关工作。
6.街道建设办会同有关单位对在辖区内建筑工程企业的欠薪情况、工程发包情况进行全面掌控,并应掌握相关的证明、资质材料,为出现建筑企业出现欠薪逃逸事件做好、做足处置准备。
五、应急处置程序
按照统一指挥、依法公正、快速处置、秩序稳定的总体思路,以阳光心态面对大众,通过以合法的程序、沟通对话的形式、规范操作的流程,赢得信任和尊重。
奉化市岳林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2年7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