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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739496251A/2010-11711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发文字号 溪党〔2010〕24号 发文日期 2013-03-27 21:01:31 成文日期 2010-12-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溪口镇

关于在全镇开展“立足新起点、创造新业绩、建功新溪口”系列竞赛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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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党〔2010〕24号

各办、站:

为进一步弘扬新时期溪口精神,充分调动全镇上下解放思想,抢抓机遇、与时俱进、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营造相互激励干事业,共同促进谋发展的良好氛围,充分激发干部活力,凝聚发展合力,努力开创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立足新起点、创造新业绩、建功新溪口”系列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保回稳增长、促转型升级、求改革突破”这一主题,深入实施“旅游带动发展、城镇带动农村”两大核心战略,以建设一支“工作争先、服务争先、业绩争先”的干部队伍为目标,以开展“立足新起点、创造新业绩、建功新溪口”系列竞赛活动为载体,积极引导全镇干部进一步增强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发展意识,不断推进全镇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二、活动目的

通过紧紧围绕“三大行动、三项工程”及机关效能建设,在全镇干部中深入开展“立足新起点、创造新业绩、建功新溪口”系列竞赛活动,全面提高全镇广大干部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服务发展的水平,使全镇上下以积极争先的勇气和创优的激情,敢于争先的魄力和创优的行动,切实解放思想、狠抓落实,努力形成事事争优、人人争先的浓厚氛围,坚定信心、抢抓机遇,全力推进海内外著名旅游小城市、浙东城乡协调发展示范区、长三角特色休闲度假会议基地、宁波最佳生态人居区建设。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三大行动、三项工程”评比竞赛活动

围绕“三大行动、三项工程”和镇党委提出的“六镇六战略”、“两翻番四突破三提升”目标要求,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发展意识和创新意识,为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作表率。

1、建设突破行动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镇全体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

参评条件:(1)在协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维护景区治安稳定中成绩突出的;(2)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难点工作、拆违工作中力度大、速度快表现突出的;(3)在勇于改革创新,奋力攻坚克难中成效显著的。

评选办法:由所在部门推荐上报,报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具体名额另定。

2、转型升级行动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镇全体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

参评条件:(1)在创建全国   AAAAA旅游景区、全国文明镇工作中成绩显著的;(2)在深入企业调研,宣讲政策,出谋划策等服务企业发展方面表现突出的;(3)在帮助企业自主创新、开拓市场、提升特色产业等环节中积极有为的;(4)在为企业调解劳资纠纷、妥善处置矛盾方面成绩突出的。

评选办法:由所在部门推荐上报,报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具体名额另定。

3、改革开放行动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镇全体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

参评条件:(1)在促进农民、居民就业创业中成绩突出的;(2)在拆迁政策处理、土地征用工作中成效显著的;(3)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敏感时期的社会稳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4)为企业品牌创建、人才引进方面有成效的;(5)在招商引资中信息提供积极、跟踪联络密切、服务争取主动的。

评选办法:由所在部门推荐上报,报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具体名额另定。

4、“文化建设、民生和谐、队伍优化”工程先进个人

(1)在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方面有成效的;(2)在为农村调解纠纷、妥善处置矛盾方面成绩突出的;(3)在推动新农村建设中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项目,为村级公益事业出谋划策成效显著的;(4)敢于突破“惯例”、敢于超越自己、善于提出攻坚克难的办法措施的;(5)在促进文化建设方面成绩突出的。

评选办法:由所在部门推荐上报,报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具体名额另定。

(二)开展“治懒问责、治庸问效、勤政善政、提能增效”效能建设竞赛活动

以“治懒问责、治庸问效、勤政善政、提能增效”为目标,以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重点,按照“标准要有新高度、责任要有新要求、作风要有新转变”的总体要求,引导激励全体干部“常思、厉行、攻坚、见效”,在全镇机关作风再改进、服务效能再提升、发展环境再优化上振奋精神,争作表率。

1、先进集体

评选对象:镇各办、站

参评条件:(1)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作风务实、勤政廉洁,自觉维护政府形象;(2)内部战斗力强,办事效率高。能按时完成各种工作任务,无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现象;(3)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强,工作氛围积极向上、团结协作;(4)一年内本部门工作人员未发生一起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现象。

评选办法:由各办、站自行申报,经镇纪委核实,报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具体名额另定。

2、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镇全体工作人员

参评条件:(1)工作纪律强。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认真执行“四条禁令”;(2)工作效率高。作风雷厉风行,按时完成各种工作任务,无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现象;(3)服务意识强。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4)一年内未发生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现象。

评选办法:由所在部门推荐上报,经镇纪委核实,报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具体名额另定。

(三)开展“植根农村、服务农业、致富农民”竞赛活动

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这一目标,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实现工作重心下移,促使在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新提高,集体经济有新发展,农民收入有新增长,村容村貌有新改观,干群关系有新改善,农村社会事业有新进步上争先创优,争作表率。

1、优秀工作站

评选对象:各工作站

参评条件:(1)在统筹安排、协调政策、调查指导等方面思路清晰、工作到位、措施得力的;(2)各项管理制度、支持农村工作指导员解决问题的机制健全、管理严格、指导有力的;(3)工作有创建、有特色,得到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肯定和基层干部群众普遍认可的。

评选办法:由各工作站自行申报,经镇组织办核实,报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审批确定,评选名额1名。

2、优秀农村工作指导员

评选对象:全体农村工作指导员

参评条件:(1)能严格遵守《溪口镇农村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认真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的;(2)勇于开拓创新,工作富有成效,所联村面貌得到明显改善的;(3)能严格执行农指员工作纪律规定,清正廉洁、恪尽职守,得到干部群众普遍认可,任期考核为优秀的。

评选办法:由所在工作站在农指员述职评议基础上按15%比例推荐上报,经镇组织办核实,报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具体名额另定。

3、优秀大学生村官

评选对象:全体大学生村官

参评条件:(1)能严格遵守有关要求,认真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的;(2)勇于开拓创新,工作富有成效,所在村面貌得到明显改善的;(3)能严格执行纪律规定,清正廉洁、恪尽职守,得到干部群众普遍认可的。

评选办法:由所在工作站在大学生村官述职评议基础上按15%比例推荐上报,经镇组织办核实,报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具体名额另定。

(四)奖励办法

1、被评为以上各项先进个人的分别奖励1200元;

2、被评为效能建设先进集体的奖励5000元;

3、被评为优秀工作站的奖励10000元。

以上各项评比活动均于年底评选,实行计划生育、机关效能建设(市效能建设查处一次、镇级查处二次)、政纪党纪处分(各办、站干部受政纪党纪处分1人、工作站所属村主要干部受政纪党纪处分2 人)一票否决制。本年度被评为市级优秀公务员的原则上不再重复评选。

四、活动要求

(一)组织到位,确保活动实施。成立镇“立足新起点、创造新业绩、建功新溪口”竞赛活动评比领导小组,由黄林军同志任组长,杜中权、李常盛、何彪、顾垒松任副组长,余亚君、董月娥、周龙泉、竺和国、袁平介、毛孟杰、周剑存、汪尧平、王志明、徐海琴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余亚君、董月娥二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检查指导与审核评定。各线领导作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组织安排参加评比竞赛活动,要经常性调动和激发线上干部职工参与活动的热情,使大家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

(二)认识到位,增强争创动力。全体干部要高度重视“立足新起点、创造新业绩、建功新溪口”竞赛活动,充分认识当前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立足新起点、创造新业绩、建功新溪口”竞赛活动与当前开展的“三大行动、三大工程”相结合,与“大度大气、争先争为”新时期溪口精神相结合,与镇开展的“治懒问责、治庸问效、勤政善政、提能增效”相结合,以饱满的热情积极主动地参加到活动中来,努力做到项项争第一,事事争先进、业业创一流,切实形成争先创优、争做表率的强劲势头。

(三)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评比竞赛活动的落脚点是为了促进工作、激发士气。因此,在各项竞赛工作中,要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客观公正的原则和统一规范的标准。各项评比竞赛活动既要评出正气、评出志气、评出士气,又要赛出水平、赛出风格、赛出成绩,确保这项活动顺利开展。同时,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集体和先进个人要进行广泛的宣传,坚持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2010年4月24日

 

 

 

主题词:效能建设  竞赛活动  通知

中共溪口镇委办公室              2010年4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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