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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79996P/2013-95553 组配分类 其他项目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3-03-28

奉化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中塔禅寺翻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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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发改投〔2008〕65号

  奉化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你局《关于要求中塔寺翻扩建工程要求立项的报告》(奉民宗〔2008〕6号)文悉,经研究,根据市政府〔2004〕8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同意中塔禅寺翻扩建工程项目,现具体函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及用地

  项目位于奉化市区中山公园锦屏山东麓,项目总用地面积22927平方米,其中自有土地3388平方米,已获得协商同意转让土地14891平方米,林地4034平方米,另需拆迁居民区(含公用道路)614平方米。

  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中塔禅寺翻扩建项目总建筑面积5857平方米,其中方丈殿、观音殿、弥勒大殿、鼓楼等寺庙用房3782平方米,素斋香榭、封山香市等综合服务用房2075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场、道路、园林绿化等附属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所需资金由中塔禅寺自筹解决。

  四、原则同意项目节能分析(评估)意见,项目消耗主要能源品种为电力、水,耗能总量为21余吨标准煤。

  项目编号为:083302831043

  希接文后抓紧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项目批文有效期自2008年5月起至2010年5月止。

  此复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计划 项目 批复

  奉化市发展和改革局

2008年5月16日印发

  抄送:市府办、规划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农林局,招投标中心,房管中心,中塔禅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