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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79996P/2013-95841 组配分类 其他项目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3-03-28

奉化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要求核准奉化市时代广场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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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发改〔2010〕45号

   

 

 

 

  

签发人:陈彩月

奉发改〔2010〕45号

 

 


奉化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要求核准

奉化市时代广场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香港美生发展有限公司为香港注册企业,成立于1978年3月13日,当时成立注册资金为10万美元,法人代表为史美煊,占股份62.%,其他股份由史习成,史佳玲,史芬阑组成,分别占12.5%。公司现有资产约37亿港币,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商场经营管理,酒店经营管理及兴办学校等。该公司于2010年1月5日经拍卖竞得奉化市宝花路南侧、锦屏南路西侧、东临县江的地块,该公司拟计划投资20309万元人民币在该地块开发建设奉化市时代广场项目。香港美生发展有限公司根据项目开发经营的需要,在奉化市岳林街道注册了奉化市美生置业有限公司,项目注册资本为1500万美元,股份100%由香港美生发展有限公司出资,股份结构不变。同时经奉化市国土资源局同意,于2010年6月10日,改签了奉化市宝花路南侧、锦屏南路西侧、东临县江的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土地受让方为奉化市美生置业有限公司,出让土地的其他约定仍按原出让合同相关条款执行不变。现将该项目申请报告上报贵委,具体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名称为奉化市时代广场,是一家集酒店与商业为一体的综合性广场。总占地面积约为20000平方米(约30亩),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约为60000平方米(包括商业广场20171平方米、酒店主楼27122平方米、裙楼12707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9346平方米(不计入容积率);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照明、通信、消防、环保、绿化、停车场等附属设施。

  二、项目建设地址

  奉化市时代广场位于奉化市宝花路南侧、锦屏南路西侧、东临县江的地块。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20309万元人民币。项目注册资本与总投资额之间的差额部分由该公司自筹解决。

  四、建设期限

  本项目建设期限于2011年12月底之前整体竣工。

  五、资源利用和能耗分析

  本项目为高级酒店经营项目,采用多种节能降耗措施,依靠科学技术,降低损耗,合理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采用容量为800KVA变压器一台。项目消耗主要能源品种为电、液化石油气,折合年耗能总量约111吨标准煤。

  六、本建设项目招标方案

  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部分设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我市投资环境的改善和优化,塑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恳请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为盼。

  特此请示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联系人:应国梅,联系电话:88598037)

 

 

 

主题词:计划 项目 请示

 

 

奉化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0年6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