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4263790N/2012-11308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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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奉发改投〔2012〕115号 | 发文日期 | 2013-03-28 01:38:11 | 成文日期 | 2012-08-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关于同意科玛(中国)液压设备有限公司年产25万台液压缸项目核准的批复
奉发改投〔2012〕115号
奉发改投〔2012〕1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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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科玛(中国)液压设备有限公司 年产25万台液压缸项目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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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玛(中国)液压设备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大型液压缸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文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调整企业产业结构,带动产业转型和技术升级、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同意科玛(中国)有限公司年产25万台液压缸项目。
二、该项目建设单位为科玛(中国)液压设备有限公司,系台港澳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980万美元,全部由科玛有限公司(PACOMA LIMITED)出资组建,以美元现汇出资。公司主要经营液压设备的设计与制造,电液比例伺服元件、静液压驱动装置的设计与制造;国际经济、科技、环保信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不含进口商品的分销业务。
三、项目建设地址:奉化市三横经济开发区姜塔村工业2-1号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66667平方米,本次审批面积为46667平方米。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科玛(中国)液压设备有限公司年产25万台液压缸项目需新建厂房总建筑面积57374平方米,新增生产和辅助设备304台/条,其中进口设备93台/条,用汇3214.07万美元。
五、项目总投资及来源:该项目总投资47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6000万元人民币,总投资与注册资本差额部分由公司商银行贷款解决。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落实环保、安全、消防等措施,确保“三同时”。
七、核准文件的相关资料分别是:《关于大型液压缸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科玛(中国)液压设备有限公司年产25万台液压缸项目申请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章程》、验资报告、中国银行贷款承诺函、《奉化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奉化市环保局审批意见》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科玛(中国)液压设备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城乡规划、土地使用、安全生产、资源利用等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主题词:计划 项目 批复 |
抄送:规划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经发局、开发区。 |
2012年6月12日印发 |
奉化市发展和改革局 |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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