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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734263790N/2013-13378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发文字号 奉发改投〔2012〕258号 发文日期 2013-03-28 01:38:39 成文日期 2013-02-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奉化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甬临线至龙潭村农村联网公路建设项目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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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发改投〔2012〕258号

奉发改投〔2012〕258号

 

 

 


  

 

奉化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甬临线至

龙潭村农村联网公路建设项目的复函

 

 

 

岳林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要求对甬临线至龙潭村道路工程立项的函》(奉岳办〔2012〕114号)文悉,经研究,为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改善农村交通环境,原则同意你镇实施该项目,现具体函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甬临线至龙潭村农村联网公路工程总长约1236米,其中主线起于龙潭村村庄北侧,终于S214甬临线K29+080处,长约1036米(设桩号K0+000-K1+036);支路起于S214甬临线K29+900处,终于主线K0+165.8处,长约200米;全线在原道路基础上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面采用混凝土路面。

  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180万元, 所需资金由上级补助和街道自筹解决。

  三、项目招标方案另行核准。

  请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和基建程序组织实施。本项目批文有效期自2012年11月起至2013年11月止。

  此复

 

 

   

  

二○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计划 项目 批复

  抄送:规划局、交通局、财政局、统计局。

  奉化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2年1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