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4263790N/2011-11289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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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奉发改投〔2010〕272号 | 发文日期 | 2013-03-28 01:33:47 | 成文日期 | 2011-01-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奉化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经济开发区盛源路道路两侧绿化工程等建设项目的批复
奉发改投〔2010〕272号
奉发改投〔2010〕27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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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经济开发区 盛源路道路两侧绿化工程等建设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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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新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建设奉化经济开发区盛源路两侧绿化工程的立项请示》(奉新〔2010〕9号)、《关于要求建设奉化经济开发区汇源路两侧绿化及人行道工程的立项请示》(奉新〔2010〕10号)、《关于要求建设奉化经济开发区汇泉路两侧绿化工程的立项请示》(奉新〔2010〕11号)文悉,经研究,为进一步完善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同意你单位实施经济开发区盛源路道路两侧绿化工程等项目,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奉化经济开发区盛源路(原命名为中钢西路)两侧绿化工程,南起汇源路,北至四明路,总绿化面积约7300平方米,其中道路东侧绿化带宽为3米,西侧绿化带宽为8米。该项目总投资100万元,所需资金自筹解决。不需征地。
二、奉化经济开发区汇源路两侧绿化及人行道工程,其中陆板桥村至盛源路段道路两侧绿化带各宽3米,总绿化面积约1650平方米;开源路至金钟路段道路南侧人行道宽3米,铺设小方块面积2900平方米。该项目总投资80万元,所需资金自筹解决。不需征地。
三、奉化经济开发区汇泉路两侧绿化工程,西起开源路,东至县江边,总绿化面积约4200平方米,绿化带宽度为3米。其中开源路至盛源路段南侧绿化带长约400米;盛源路至县江段两侧绿化带各长500米。该项目总投资70万元,所需资金自筹解决。不需征地。
四、请按《宁波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开展节能评估工作。
五、以上三项目招标方案另行核准。
请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和基建程序组织实施。本项目批文有效期自2010年12月起至2012年12月止。
此复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计划 项目 批复 |
抄送:规划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统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奉化市发展和改革局 |
2010年12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