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津贴,你拿到了吗?
今日话题:上周,奉化最高温度突破42℃。和天气一样“热”的话题还有高温津贴,生活中和网络上讨论都很热烈。你领到高温津贴了吗?怎样的条件下必须发放高温津贴,发放有无强制性?本期会客厅,一起聊聊高温津贴这个话题。
主持人:张夏珍
本期嘉宾:
应兴平 市人力社保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周文娅 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
江民军 求是行律师事务所律师
胡阿姨 环卫工人
王师傅 施工队工人
“维也纳之恋” 网友
部分企业做得较好
主持人:你听说过高温津贴吗?今年有没有拿到高温津贴?
周文娅:今年6月至8月,我市各级工会组织在全市开展防暑降温和高温期间劳动保护工作集中行动,其中一项就是要求企业严格执行高温津贴发放的标准和条件,并对企业高温津贴发放进行监督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部分企业做得比较好,如裘村的天元铸造和宁东铸造等企业,积极发放必需的劳保用品、防暑降温药品和饮品,还把高温津贴按岗位不同提高到了200—400元不等。但有些企业特别是小企业没有发放高温津贴或者没有按照标准发放。
胡阿姨:我有高温津贴,一个月100来块,虽然不是很多,但也是政府对我们环卫工人辛勤工作的鼓励。环卫部门有时还会发西瓜、毛巾之类的物品,我也感到很开心。环卫部门没有把本地人和外地人区别对待,做到了一视同仁,这让我们外地人感到有尊严,我们工作也更加有动力。
王师傅:我们施工队来自温岭,6月底来到奉化,负责桥西岸路贯通工程的施工,目前正在埋设下水管道。我们的报酬是按工作日计算,没有什么高温津贴。这几天气温特别高,好在我们住的临时板房里装了空调,否则十分闷热,一分钟也呆不住。为了防暑降温,我们自己备了一些药品,譬如藿香正气水、十滴水、人丹之类,另外施工时间也作了调整,每天早上5点多开工,10点多收工,下午三四点再干活,就是赶早赶晚抓紧施工,中午休息,尽量避开高温。 “维也纳之恋”:我在一家企业工作,对高温津贴这件事不怎么清楚,公司从来没有发过。就算知道了我也不敢提啊,劳动者通常处于弱势,如果为了些高温津贴丢了工作不值得。
发放高温津贴有明文规定
主持人:法律上和有关文件对于高温津贴是怎么规定的?
应兴平:去年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高温津贴有了更明晰的规定。具体表述为: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但截至目前,我省尚未出台高温津贴具体标准。
目前,市民所说的高温津贴一般是指夏季清凉饮料费。由于高温津贴尚无具体标准,实际操作中企业往往参考清凉饮料费标准来发放。最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关于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有关问题的答复》中明确:浙江高温津贴具体发放标准按照《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执行。《通知》规定,企业在职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9月),开支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周文娅:奉化市总工会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和高温期间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高温津贴发放的标准和条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或者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让劳动者拿到高温津贴
主持人:确保劳动者都能拿到高温津贴,你有什么建议?
江民军:一些企业往往以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只是个指导标准,不具强制性为由,不按规定发放从事高温作业人员的高温津贴,这是不合法的。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由此可见,高温津贴具有法律强制性,企业必须遵照执行。
应兴平:虽然有关部门对于高温津贴做了规定,但实际情况中,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加上高温津贴数额不大,对于高温津贴不会像欠薪、社保那样重视。而且劳动者申请仲裁的话,应该由谁来出具证据,法律上缺乏相应规定。
需要明确的是,企业应该重视在高温晴热期间积极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发放高温津贴就是其中一个措施。在用工荒现状下,企业重视职工的权益保护,职工自然也会对企业有归属感。
周文娅:如果劳动者在高温条件下工作,企业没发放高温津贴,职工可以投诉,进行劳动仲裁。工会组织在集中行动中发现这种情况,也会向企业发放整改意见书,并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 “维也纳之恋”:现在的情况是坐办公室吹着空调的人大多数拿到了高温津贴,而在大太阳下工作的很多人没拿到。这是个尴尬的现状,户外工作者更应该拿到高温津贴是显而易见的道理。如何做到,除了企业的自觉,还要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
主持人的话——
在炎炎烈日下劳动,拿一些高温津贴,应当成为社会共识并落到实处,而无需关注讨论。但是,现实中并非如此。相关法律法规应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劳动保障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企业也需要不断改善员工工作条件和待遇,和谐的劳资关系正是从类似发放高温津贴这样的点点滴滴之中积累而成。
主持人:张夏珍
本期嘉宾:
应兴平 市人力社保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周文娅 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
江民军 求是行律师事务所律师
胡阿姨 环卫工人
王师傅 施工队工人
“维也纳之恋” 网友
部分企业做得较好
主持人:你听说过高温津贴吗?今年有没有拿到高温津贴?
周文娅:今年6月至8月,我市各级工会组织在全市开展防暑降温和高温期间劳动保护工作集中行动,其中一项就是要求企业严格执行高温津贴发放的标准和条件,并对企业高温津贴发放进行监督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部分企业做得比较好,如裘村的天元铸造和宁东铸造等企业,积极发放必需的劳保用品、防暑降温药品和饮品,还把高温津贴按岗位不同提高到了200—400元不等。但有些企业特别是小企业没有发放高温津贴或者没有按照标准发放。
胡阿姨:我有高温津贴,一个月100来块,虽然不是很多,但也是政府对我们环卫工人辛勤工作的鼓励。环卫部门有时还会发西瓜、毛巾之类的物品,我也感到很开心。环卫部门没有把本地人和外地人区别对待,做到了一视同仁,这让我们外地人感到有尊严,我们工作也更加有动力。
王师傅:我们施工队来自温岭,6月底来到奉化,负责桥西岸路贯通工程的施工,目前正在埋设下水管道。我们的报酬是按工作日计算,没有什么高温津贴。这几天气温特别高,好在我们住的临时板房里装了空调,否则十分闷热,一分钟也呆不住。为了防暑降温,我们自己备了一些药品,譬如藿香正气水、十滴水、人丹之类,另外施工时间也作了调整,每天早上5点多开工,10点多收工,下午三四点再干活,就是赶早赶晚抓紧施工,中午休息,尽量避开高温。 “维也纳之恋”:我在一家企业工作,对高温津贴这件事不怎么清楚,公司从来没有发过。就算知道了我也不敢提啊,劳动者通常处于弱势,如果为了些高温津贴丢了工作不值得。
发放高温津贴有明文规定
主持人:法律上和有关文件对于高温津贴是怎么规定的?
应兴平:去年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高温津贴有了更明晰的规定。具体表述为: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但截至目前,我省尚未出台高温津贴具体标准。
目前,市民所说的高温津贴一般是指夏季清凉饮料费。由于高温津贴尚无具体标准,实际操作中企业往往参考清凉饮料费标准来发放。最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关于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有关问题的答复》中明确:浙江高温津贴具体发放标准按照《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执行。《通知》规定,企业在职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9月),开支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周文娅:奉化市总工会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和高温期间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高温津贴发放的标准和条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或者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让劳动者拿到高温津贴
主持人:确保劳动者都能拿到高温津贴,你有什么建议?
江民军:一些企业往往以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只是个指导标准,不具强制性为由,不按规定发放从事高温作业人员的高温津贴,这是不合法的。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由此可见,高温津贴具有法律强制性,企业必须遵照执行。
应兴平:虽然有关部门对于高温津贴做了规定,但实际情况中,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加上高温津贴数额不大,对于高温津贴不会像欠薪、社保那样重视。而且劳动者申请仲裁的话,应该由谁来出具证据,法律上缺乏相应规定。
需要明确的是,企业应该重视在高温晴热期间积极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发放高温津贴就是其中一个措施。在用工荒现状下,企业重视职工的权益保护,职工自然也会对企业有归属感。
周文娅:如果劳动者在高温条件下工作,企业没发放高温津贴,职工可以投诉,进行劳动仲裁。工会组织在集中行动中发现这种情况,也会向企业发放整改意见书,并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 “维也纳之恋”:现在的情况是坐办公室吹着空调的人大多数拿到了高温津贴,而在大太阳下工作的很多人没拿到。这是个尴尬的现状,户外工作者更应该拿到高温津贴是显而易见的道理。如何做到,除了企业的自觉,还要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
主持人的话——
在炎炎烈日下劳动,拿一些高温津贴,应当成为社会共识并落到实处,而无需关注讨论。但是,现实中并非如此。相关法律法规应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劳动保障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企业也需要不断改善员工工作条件和待遇,和谐的劳资关系正是从类似发放高温津贴这样的点点滴滴之中积累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