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文件规定,我市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长期限相应调整,由20年调整为30年,并不得超过退休后5年;新政策6月27日起执行。
此次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有两方面好处:
一是减轻借款人每月还贷压力。经测算,在贷款总额不变情况下,如果将住房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家庭每月还款额可减少20%以上,有利于减轻借款人还贷压力。
三是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相衔接。在当前房价较高的环境下,大部分职工需要申请组合贷款。银行商业住房贷款的最长期限为30年,而此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为20年。按照规定,组合贷款商业部分贷款期限必须与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相一致,致使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只能选择20年期限,增加了借款人的还款压力。同时,在办理商业性房贷转公积金贷款时,由于两者最长期限不一致,造成部分职工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新政贷款年限的统一标准将更有效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在职工购房中的支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