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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奉教普〔2014〕25号 发文日期 2014-02-25 16:02:35 成文日期 2014-02-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关于印发《奉化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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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学校、镇(街道)教办、初级中学、中心小学、民办学校: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创建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甬教德〔2013〕4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特制订《奉化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年~2016年)》,望各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奉化市教育局普教科 
2014年2月25日印发

奉教普〔2014〕25号

   
附件1 


奉化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4年~2016年) 

    为深入推进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建立科学规范的心理健康教育及服务体系,提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效性,完成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心理健康教育的各项指标,经研究,自2014年起实施奉化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若干意见》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施纲要(2012年修订)》等文件精神,通过创建宁波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全面普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健全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体系,逐步提高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水平,促进全市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二、行动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计划,科学规划奉化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全市中小学校普及心理健康教育,更新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理念,改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环境,培育一支高素质的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科研工作,利用社会资源,加强校外合作与交流,提高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水平,成功创建宁波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探索实践具有区域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模式。 
    三、主要任务 
   (一)市级层面 
   1.做好规范化心辅室评比 
    根据“宁波市中小学规范化心理辅导室评估”标准,继续开展奉化市中小学规范化心理辅导室评比,并从中推荐优秀学校参加宁波市级规范化心理辅导室评估,力争到2016年底60%学校通过宁波市级评估。 
    2.建立奉化市中小学校园心理危机预警机制 
建立“班级——学校——指导中心”三级心理危机预警机制,明确每一级预警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当发生校园心理危机时,立刻启动预警机制,及时上报并转介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开展学生心理危机干预。 
    3.确保奉化市中小学心理辅导站的良好运行 
    奉化市中小学心理辅导站是面向我市全体学生、家长及教师提供心理辅导与咨询服务的公益性校外机构,确保奉化市中小学心理辅导站的规范化运行,通过多种途径宣传辅导站服务形式及内容,扩大辅导站在学校以及社会上的知晓度,充分发挥其为广大中小学生服务的功能。加强辅导站与其他社会机构的合作与交流。 
    4.建立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制度 
分学段成立高中、初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大组,建立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制度,确保教研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开展,通过教研活动提高心理健康活动课及个案辅导的实效性,提升心理教师的专业技能与素养。 
    5.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研员  
    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研员,组织并指导心理健康教育教研活动,开展市级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研究工作,提高我市心育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 
    6.出台心理健康活动课课程方案 
    组织专业人员制定奉化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课程方案,根据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及需求,明确不同学段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目标及内容,规范课程实施,提高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实效性。 
    7.培育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分层培训,每年一次开展面向普通教师的C级证书培训,力争到2015年底全市教师平均持证率达50%以上,全体德育干部、班主任均持证上岗;鼓励兼职教师参加国家级心理咨询师培训及考试,提高兼职教师的专业素养;面向专职心理教师开展心理学专业知识及技能培训,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专职心理教师团队,依托教师团队开展各类宣传、辅导活动,更好地发挥团队的作用及影响力。 
    8.开展各级各类评比 
    逐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优质课、心理教师技能大赛、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论文、优秀辅导案例评比,建成一批心理健康教育示范课和精品课程,汇编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论文及案例集。同时,通过评比推动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促进心理教师专业发展。 
    9.纳入督导评估范围 
    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对学校的教育督导评估范围之内。 
    (二)学校层面 
    1.加强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完善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每年有工作计划和总结,并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2)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完善,心理辅导室相关制度上墙。 
    (3)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生均经费不低于10元,保持适度的递增比例。 
    2.注重师资培养 
    (1)高中段学校配备1名及以上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义务段学校按照800:1师生比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其中至少1人是专职教师。专职教师需持有国家二级或三级心理咨询师证书,兼职教师需持有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证书或浙江省心理健康教育教师B级上岗证书。 
    (2)校内成立专职教师加兼职教师共同组成的“一专多兼”的心理教师团队,以团队形式开展学生心辅工作,保障心理辅导站的正常运行,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校本研修工作。 
    (3)加强对专职心理教师的专业培训,专职教师每学年必须参加一次及以上的心理学专业知识及技能培训,每学年参加专业培训不少于48学时。 
    (4)明确心理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心理教师开展学生个体心理辅导以及心理辅导室值班都应纳入工作量计算范围。 
    (5)加强对班主任及学科教师的心理知识培训,更新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理念。组织教师参加 C证培训,到2015年底,学校教师持证比例不低于50%。 
     3.加快心理辅导室建设 
    (1)各校根据奉化市中小学规范化心理辅导室评估要求开展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高中及初中段学校心理辅导室需配置心理测量软件。到2015年底100%学校建有专用的心理辅导室,力争到2016年底60%学校通过 “宁波市中小学规范化心理辅导室”评估。 
    (2)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心辅室开放时间,每周开放总时间不少于5小时,寄宿制学校每周夜间开放时间不少于2小时 
    (3)做好心理辅导室台账资料、咨询记录等的积累与整理。 
    4.推进心理课程建设 
    (1)所有学校开设心理辅导课,每班每月1-2节,高中段学校以必修加选修的方式开展,初中及小学可以将心理辅导课与班队活动、健康教育等相结合,心理健康教  育课上课表。 
    (2)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有教学计划、教案。教师备课、教研、上课等规范化开展。 
    (3)丰富心理健康教育的形式及途径,结合学校及学生实际,成立学生心理社团,开展校园心理剧、心理活动周等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积极探索学生乐于接受的心育工作模式,努力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心育模式 
    5.完善心理预警机制 
学校内要建立心理三级预警机制,明确校园心理危机事件的干预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做好预警机制的宣传教育工作, 
    6.规范学生心理档案 
建立并规范学生心理档案,每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开展一次学生心理健康水平普查,统计、分析测验数据,撰写学生心理健调查报告,将报告提供给奉化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根据普查情况,对检测出有严重心理问题以及心理疾病的学生进行重点关注,必要时做好转介。 
    7.扩大教育范围及对象 
    把教师、家长纳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对象,密切关注教师心理健康状况,通过各类活动调节教师心理健康水平。注重对家长的心理健康知识培训,通过讲座、现场咨询等形式向家长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及理念。 
    四、工作要求 
    (一)转变观念。各校应通过多种形式及渠道对学生心理健康水平进行调研,全面、真实掌握当前本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充分认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对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性,更新教育理念。 
    (二)科学规划。各校应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制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三年发展计划,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发展规划,逐步建立并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体系。 
    (三)注重实效。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养、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根据学生实际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提升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附件2

宁波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评估指标

 

一级指标及分值

二级指标及分值

三级指标及分值

组织

管理

30

组织领导

(8分)

1.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教育局年度工作计划(2分)

2.建立区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形成相关部门共同协作、职责明确的工作机制,每年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较好履行职能。(3分)

3.区域内中小学均建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领导机构,有完善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定期研讨,有记录。(3分)

制度规划

(9分)

4.建立并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各项规章制度,包括课程实施制度、队伍建设制度、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制度、评估检查制度等,并纳入政府教育督导评估范围。(3分)

5.区县及学校发展规划中包含心理健康教育内容。(2分)

6.建立区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机制。(4分)

经费投入

(7分)

7.教育局每年安排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并能逐年增加。(4分)

8.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列入学校的经费预算,生均经费不低于10元,同时保持适度的递增比例。(3分)

创建工作

(6分)

9.创建计划目标明确,具体可行。(2分)

10.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制度有创新、工作有特色,在全市有影响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市级及以上成果。(4分)

师资

队伍

30

教师配置

(6分)

11.90%以上的高中段学校按照600:1的师生比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其中至少有1人是专职教师;85%以上的义务段学校按照800:1师生比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其中至少有1人是专职教师。(3分)

12.寄宿制学校均配有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3分)

工作待遇

(6分)

13.有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并列入绩效工资考核。(3分)

14.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3分)

教研活动

(7分)

15.建立了区县级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制度,高中、初中、小学分别建立心理健康教研大组,每学期不少于1次对学校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科研指导,教研活动有记录。(4分)

16.区县配有专职教研员。(3分)

专业培养

(11分)

17. 开展县区级心理健康教师技能大赛、教坛新秀等评选工作。(3分)

18.区县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纳入教师培训计划,有分层培训项目。(4分)

19.全区县持有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C级上资格证书的教师比例达到50%。(4分)

课程

实施

15

课程设置

(9分)

20.100%的学校开设心理辅导课,开课学校每班每月不少于2课时。(5分)

21.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有教学计划、教案,备课、教研、上课等业务活动规范。(4分)

全员心育

(6分)

22.学校把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到日常教学活动和班主任工作之中。(4分)

23.学校积极利用黑板报、宣传窗、广播、报刊、网络等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创设心理健康教育氛围浓厚的学校环境。(2分)

专业

机构

15

心理辅导室(15分)

24.100%学校建有专用的心理辅导室(个别辅室与团体辅导室)。(6分)

25.60%以上的心理辅导室通过“宁波市中小学规范化心理辅导室”评估。(9分)

社会

合作

10

家校合作

(5分)

26.90%以上的学校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建立了学校、家庭、社区合作机制,每年至少举办一次面向家长、社区的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宣传、讲座等活动。(5分)

心理热线

(5分)

27.区县设立包括学生在内面向社会的的心理热线,心理热线运行好、知晓度高。(5分)

 

注:1.本评估指标总分为100分。若评估分值满90分,则获得示范区的资格。

2.因学校管理等原因引发师生心理问题而导致的重大事件且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3.相关指标考核,采用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查看和随机访谈等形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