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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800655/2014-12201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发文字号 奉教安〔2014〕69号 发文日期 2014-05-22 15:35:24 成文日期 2014-05-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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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学校、镇(街道)教办、初级中学、中心小学、幼儿园、民工子弟(民办)学校、完小: 
    多年来溺水事故是危害学生安全的“第一杀手”。随着暑期、汛期的到来和气温的逐渐炎热,学生涉水、游泳等行为也逐渐增多,溺水事故将呈现高发态势,防范溺水事故面临严峻形势。为了尽最大可能避免溺水事故发生,加强中小学生游泳安全的教育与管理,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各学校从现在起至9月底,要把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工作作为近期平安校园建设的重点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组织上更加严密,措施上更加落实,行动上更加有力,认真分析学生溺水事故的特点及规律,研究制定防溺水事故的可行措施,把这一工作抓实、抓好。对因宣传教育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而引发学生溺水事故的学校和个人,要实行责任倒查机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注重宣传,加强教育 
    各学校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开展防范溺水事故“五个一”行动,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 
    一是营造一个浓厚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氛围,通过挂横幅、贴标语、校园网络宣传媒体、文化橱窗、告家长书和放学一分钟安全提示制等形式,广泛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溺水的危害性,使学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二是召开一次全校师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大会,进行一次防溺水安全知识教育活动,要普及游泳教育,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严格要求学生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特别要教育学生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三是开展一次以“珍爱生命,远离溺水伤害”为主题的班会活动,通过具体事例、图片等形式,用鲜活的事实唤起学生的安全意识,让学生牢固树立生命高于一切的安全理念。 
    四是围绕“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主题,开展一次“千名教师进万家”家访活动,通过发放《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签订《奉化市学校(幼儿园)防溺水安全承诺书》、召开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系,要求家长(特别是外来民工子弟和留守儿童的家长、监护人)认真担负起学生离开学校后的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学生在双休日、节假日、暑假、上学放学途中等校外期间的教育和看护,对家长的监护责任与方法进行提示,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加强家长与学校联系,共筑学生健康成长的防火墙。 
    五是成立一个学生校外安全防护小组,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然村或居住地为单位,按照高低年级搭配的原则,把同村或居住地相邻的学生分片或分块划成若干横纵相连的小组,成立校外安全防护小组,由高年级的同学担任小组长并明确其职责,要求小组长以校外安全防护小组为单位,结伴而行,相互监督、共同防止学生擅自下水行为。学校每周至少召开一次校外安全防护小组长会议,传授小组长管理本组学生的方法,教导他们对有去游泳意向的学生加以制止,并及时向家长、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报告;学校在必要时可设立举报电话,发动学生举报擅自下水游泳的学生,利用学生管理学生,把溺水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积极协调,联动防范 
    各镇(街道)教办、学校要与所在镇(街道)、村(社区)建立防范溺水事故安全工作对接制度,完善预防学生溺水协调联动机制,争取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要联合村(社区、居委会),加强对学生家长的教育,督促家长履行监护人职责,做好子女的安全管教工作。要加强与镇(街道)政府、有关部门和村(社区)的联系,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河流水塘边警示标牌及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水库池塘等水域安全巡查责任制度是否建立。要组织干部和教师对所有学生进行一次家访,摸清学生上下学途经路段的水情特点,有针对性地提请镇(街道)政府、有关部门及村(社区)在重点水域和危险路段采取警示及隔离防范措施。 
    各镇(街道)教办要在近段时间内,将本辖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工作与镇(街道)政府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一次对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好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责任,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江河、池塘、水库等水域情况和安全防护、警示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摸及整改。各学校要迅速展开行动,利用家访或家长会等时机,将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奉化市学校(幼儿园)防溺水安全承诺书》(见附件)印发到每一名中小学生的家长手中。学生家长阅签后,要将回执交回学校存档。 
                       奉化市教育局安全监督管理科 
2014年5月21日 

附件1

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中小学生家长朋友: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进入高发季,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求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人,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国家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附件2

2014年奉化市学校(幼儿园)防溺水家访记录表

 

班级

 

学生姓名

 

班主任

 

家访日期

 

学生签名

 

学生家庭住址

 

参与家访教师

 

需要家访内容

家长教育孩子要做到“六不一会”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到水边玩耍嬉戏。

3.不准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不盲目下水施救。

会基本的应急自救,知道求助、报警方法

学校寄语:

教师签名

 

家长签名

 

 

附件3

奉化市学校(幼儿园)防溺水安全承诺书

 

各位家长、各位同学:

溺水一直是造成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因,每年非正常死亡学生中,90%以上是因私自下水游泳或无家长监管不慎落水造成溺水死亡的。夏季即将来临,而夏季又是学生溺水事故的危险期、高发期。为使学生能安全度夏,学校正在开展防溺水专项教育。为使该项教育起到良好的效果,我们殷切希望能得到你们的关注和配合,并签订以下承诺:

预防溺水学生承诺书

我向父母亲及学校郑重承诺:

1.未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不下水游泳;

2.不擅自邀请其他同学下水游泳;

3.不跟不会游泳的监护人下水游泳;

4.不到河边或者建筑取土形成的水坑边玩耍、戏水、嬉闹等;

5.在见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无能力救护的情况下,不避而不见或者冒然下水救人,我会采取大声呼救或者报警(110)等措施。

 

  学生签名:

         二○一     

预防溺水家长承诺书

我向孩子及学校郑重承诺:

1.我已知晓学校正在开展防溺水专项教育,且已清楚居住地附近河流水文特征及危险性;

2.平时注意教育自己孩子不私自下水游泳;

3.自己不去非游泳区域游泳,给孩子树立好榜样;

4.我会尽到监护责任:孩子上学、放学路途中,双休日、节假日是溺水事故高发期,我会在这些时段做好孩子的教育、监护工作。

 

家长签名:

        二○一     

                                       学校: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