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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限行黄标车及无标车的通告

  为有效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宁波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奉化市加快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奉政办发〔2014〕24号)和《奉化市逐步限制黄标车(无标车)通行工作方案》(奉政办发〔2014〕23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全市黄标车及无标车采取限制通行区域和通行时间的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车辆

  (一)高污染黄标车(指国0汽油车和国0、国Ⅰ柴油车);

  (二)无标车(没有及时申领环保标志或排气检测不合格的汽车);

  (三)包括国Ⅱ柴油车的所有黄标车;

  (四)军车和执行紧急任务的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限行措施的限制;

  (五)外地车辆持有的有效期内环保标志在本市通用。外地车经我市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可以向市环保部门申领全国统一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二、限制通行时间

  第一阶段:自2014年6月1日起,对高污染黄标车、无标车实行24小时限行;

  第二阶段:自2015年7月1日起,在第一阶段限行基础上,新增对其他黄标车(即国Ⅱ柴油车)实行24小时限行。

  三、限制通行区域

  北至四明路,东至金钟路,南至宝化路,西至西河路等道路构成的封闭圈(不包括环线道路)实行24小时限行。违反规定进入限行区域的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所指的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是指由环保部门核发的黄色和绿色环保标志。办理地点:奉化市尚桥开发区松洋路(澳泊森大众4S店后面);办理时间:周一至周 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咨询电话:88662206。

  五、我市设立黄标车淘汰奖励补贴专项资金,对2015年底前提前淘汰的归属我市私人或企业黄标车给予政府奖励补贴。在2014年申请淘汰的车辆,按标准享受全额补贴;在2015年申请淘汰的车辆,补贴按标准享受全额的75%。黄标车淘汰办理地点:奉化市麻厂路陈家岭;咨询电话:88938881。

  特此通告。

  

  奉化市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