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671U/2014-103443 | 组配分类 | 监督检查信息 | 主题分类 | 医疗保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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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局 | 发文日期 | 2014-07-10 |
市卫生监督所对全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游泳场所进行专项检查
伴随着夏蝉开始不厌其烦的鸣叫,炎炎夏日即将到来,很多大人和孩子,都喜欢在泳池里嬉戏玩乐、舒缓神经。因此,在夏季,游泳场所及水上乐园就成为一个人员相当集中的场所,一直以来,这些游泳场所及水上乐园都是夏季卫生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除了已经取得卫生许可证的游泳池、游泳馆及水上乐园,在较为高档的小区及幼儿园内,都设有游泳池,对于这些泳池,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7月2日,奉化市卫生监督所共出动6人次,对全市总计5个小区和1家幼儿园内的游泳池进行了情况摸查,其中城区4家,分别为龙津尚都小区、锦山明珠小区、阳光茗都小区及奉化市宝源幼儿园,溪口镇2家,分别为紫汀花园小区、盛世桃源小区。
通过现场实地检查,未发现这些游泳池内有人员在泳池里游泳嬉戏。通过进一步与物业管理公司的沟通,了解到锦山明珠小区、紫汀花园小区及盛世桃源小区的物业管理方届时将会应业主的要求,仅对小区内的业主开放游泳池,不对外经营。其余两家小区的物业管理方表示,因为泳池管理存在着相当大的困难,人员配备不完善,且没有用于泳池运营维护的专项资金,卫生条件也达不到所规定的要求,所以不对任何人开放。另外,宝源幼儿园内的泳池因硬件设施未到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还没有投入使用。
在实地检查与沟通了解后卫生监督员对这5个小区的物业管理方及宝源幼儿园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严禁开展任何营利性活动,且提供了取得卫生许可证所需要的一系列的规范条件。这些小区的物业管理方与宝源幼儿园表示一定会全力配合卫生监督工作,在卫生条件达到要求并取得卫生许可证前,绝不开展任何对外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