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版
索引号 113302833090434985/2015-90438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发文字号 奉食安办〔2015〕14号 发文日期 2015-11-10 14:29:30 成文日期 2015-11-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关于开展农村家宴厨师培训和体检工作的通知

字体:【大】 【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保障农村集体聚餐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发生,我市将继续开展农村家宴厨师培训和体检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农村集体聚餐是农村的传统习惯,涉及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关系社会稳定和谐。《浙江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农村家宴厨师必须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从事农村集体聚餐服务。
    二、主要内容
    (一)业务培训
    1.培训时间:2015年11月20日下午2:00-4:00
    2.培训地点:奉化市职业技术培训学校2楼阶梯教室(锦屏街道南大路与西直路交叉口往南100米)
    3.参加人员:各镇、街道农村家宴厨师
    培训内容:农村家宴厨师餐饮食品安全基础知识
    (二)健康体检
    各镇、街道要督促农村家宴厨师做好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办理好健康证。本次体检各镇、街道可自行选择医疗机构,体检费用由市场监管局承担。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镇、街道负责组织本辖区农村厨师准时参加培训,并尽量安排好车辆,统一参加培训。
    (二)参加培训的农村厨师须携带2014年的培训合格证,新参加培训的农村厨师合格证,由各镇、街道备案后上报市场监管局另行制作。
    (三)请各镇、街道于11月25日前把农村厨师体检发票统一上交到市食安办,办理报销手续。
    (四)对农村集体聚餐工作的备案、指导等各项要求,请各镇、街道按照《奉化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联系人:印海优,电话88599212,虚拟网:669917




奉化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