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发改投〔2015〕198号
松岙镇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建设后山村至王夹岙农村联网公路工程立项的函》(松政〔2015〕98号)文悉,经研究,为改善农村交通网络,原则同意实施松岙镇后山村至王夹岙农村联网公路工程。现具体函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起于松岙镇后山年村,终于王夹岙水库,在原路范围内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全长500米,路基宽4.5米,面层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2万元,所需资金由宁波补助和镇自筹解决。
三、项目招标方案另行核准。
请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和基建程序组织实施。本项目在2015年11月至2016年11月期间开工建设,批文有效。
此复
奉化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