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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82618R/2015-11182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发文字号 莼镇政〔2015〕99号 发文日期 2015-12-01 15:37:33 成文日期 2015-1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莼湖街道

关于做好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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莼镇政〔2015〕99号

各行政村、有关单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在全镇实施以来,总体运行平稳,成效显著,参合率和受益面逐步提高,深受参合农民支持和拥护。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奉化市新型合作医疗实施工作的通知》(奉人社【2015】128号)文件精神,2016年度作为新农合实施最后一个年度,其筹资标准、报销办法和享受待遇等不再作调整,按原规定继续执行。
    通过11年来的正常运行,参合人员对新农合制度的认知度和参合积极性得到了很大提高,但在缴费工作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请务必引起各村及有关单位的高度重视,要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个人缴费的宣传、解释、发动工作,争取广大参保对象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新农合参保率达到95%以上。在具体工作中需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各村要统一思想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应采用横幅、海报和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新农合政策宣传的力度,营造良好的缴费氛围。
    二、要严格执行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参加”的原则。在以往的缴费过程中,存在着选择性参加新农合现象,长此以往,势必会影响基金安全。为此,2016年度凡符合条件的,必须坚持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参加”原则。
    三、要解决好个人缴费部分全额由村集体经济支付的问题。在历年缴费过程中,存在着少数村个人缴费金额由村集体出资支付的现象,淡化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的互助共济意识,长此以往,势必会影响到该项制度的健康发展。2016年度个人缴费部分不提倡村级集体经济全额出资。
    四、认真做好人员类型甄别、信息核对工作。各村工作人员应仔细甄别人员类型,认真核对人员信息,镇合医办工作人员要仔细录入人员信息,特别是身份证号码一定要填写准确。
    各村、有关单位要把2016年度新农合个人缴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按照今年的新农合个人缴费工作计划(见附件)要求,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在总结往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制定缴费办法,确保在12月10日前参保率分别达到医改目标任务中规定的95%以上。

 

莼湖镇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