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5-12-11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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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283739496251A/2015-11246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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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溪政〔2015〕174号 | 发文日期 | 2015-12-11 14:55:44 | 成文日期 | 2015-09-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溪口镇 |
溪口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溪口镇水资源保护工作资金补助的函
溪政〔2015〕174号
奉化市财政局、奉化市环保局:
我镇位于奉化市西南部,辖区内的亭下水库和剡江均为宁波市和奉化市的重要饮用水源地。近几年来镇党委政府都非常重视饮用水源地保护,并投入大量资金实施水源地保护工作。
2014-2015年投资实施了畜禽关停、污水治理、生态型河道治理、工业园区雨污分离等工程,投资额分别为458万元、936万元、807万元及1100万元。由于镇财政资金紧张,特申请补助200万元。
特发此函,妥否,请函复。
溪口镇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