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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739496251A/2015-11246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发文字号 溪政〔2015〕174号 发文日期 2015-12-11 14:55:44 成文日期 2015-09-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溪口镇

溪口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溪口镇水资源保护工作资金补助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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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政〔2015〕174号

奉化市财政局、奉化市环保局:

  我镇位于奉化市西南部,辖区内的亭下水库和剡江均为宁波市和奉化市的重要饮用水源地。近几年来镇党委政府都非常重视饮用水源地保护,并投入大量资金实施水源地保护工作。

  2014-2015年投资实施了畜禽关停、污水治理、生态型河道治理、工业园区雨污分离等工程,投资额分别为458万元、936万元、807万元及1100万元。由于镇财政资金紧张,特申请补助200万元。

  特发此函,妥否,请函复。

 

 

 

  溪口镇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