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3090434985/2015-90450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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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奉食安办〔2015〕1号 | 发文日期 | 2015-12-15 10:51:38 | 成文日期 | 2015-01-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关于印发《奉化市2014年度食品安全综合督查情况通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食安办各成员单位:
2014年食品安全综合督查工作已于12月底完成,现将《奉化市2014年度食品安全综合督查情况通报》发给你们,请根据自身实际,取长补短,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完善辖区内食品安全体系。
奉化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21日
奉化市2014年度食品安全综合督查情况通报
为全面总结2014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客观评价各镇街道和各部门201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成效,12月上旬,市食安办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室对11个镇街道、8个监管部门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共分三组,分别由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毛成汉、副局长徐伟德、周开行、农林局党委委员宋承申、海洋渔业局副局长王国成任组长,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室和市场监管局、农林局、海洋渔业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分头实施。督查工作主要采取现场检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形式,深入了解各镇街道、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和示范创建工作情况,既看到了成绩,也发现了问题,取得了预期效果。
二、工作成效
从这次督查情况来看,各镇街道和各职能部门紧紧围绕市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要点和市政府2014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措施,强化环节监管,全面完成食品安全“百日严打”专项行动各项任务,有序推进万名学生饮食安全工程,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强化基层监管,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重视程度。根据食品安全基层网络建设要求,各镇街道升级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阵容,调整为以镇街道一把手担任食安委主任,各大办主任、相关职能部门基层站所负责人为成员,并由分管副镇长(主任)兼任食安办主任。完善基层监管网络,与各村(社区)、种养殖户、食品企业、餐饮单位等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承诺书),设立专项资金用于食品安全宣传和专项整治工作。萧王庙街道配备5名专职食品安全、商贸流通协管员,强化基层监管力度;溪口镇列出专项资金,对当地餐饮等旅游商贸业进行最高5万元的补助。
(二)密切沟通协调,合力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各镇街道食安办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组织市场监管、质监、城管、公安等部门基层站所进行专项检查和联合整治。全市今年相继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严打”专项行动、烘焙业整治、米面整治、“三小”(小餐饮、小作坊、小食杂店)整治、农贸市场自制食品清源行动、农村食品“四打击四规范”等整治工作,共查处各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386起,罚没款206.09万元。各部门移交食品违法案件或线索16条,其中莼湖镇发现的胶囊“黑作坊”已有公安机关立案,将被依法移送起诉,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
(三)新老形式并存,积极开展多彩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各镇街道和各部门切实贯彻浙江省四个“你我”活动精神,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科技周、安全生产月以及各专项整治,通过设置展板、悬挂横幅、发放传单资料、开展咨询会等方式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锦屏街道利用“千场电影百场戏下村下社区”活动,在31个村社区放映电影前播放食品安全宣传标语、食品安全小知识等;岳林街道开通“岳林安监”基层公众平台,通过微信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市场监管局通过官方微博,不定期发布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日常小知识;组织各有关部门及各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赴江南大学,开展为期三天的食品安全监管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开展农村厨师健康体检并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培训和考试,分两期共182人参加。
(四)结合各自实际,突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亮点。西坞街道以创建宁波市卫生街道为契机,联合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公安局等部门,对义桥头露天市场进行集中取缔整治,近百家摊位全部搬离,并清理规范周边商店;萧王庙街道开展临时夜宵经营户整治,组织市场监管、公安、城管等部门对剡溪江边(岭丰村到潘前村段)临时夜宵摊贩进行强制执法,并在河边设立严禁设摊的警示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农林局不断充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基地”建设内容,在基地醒目位置设立了“放心基地公示栏”, 公示基地情况简介、标准化生产模式图、当地镇(街道)农产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协管员名单、检测报告等。市场监管局委托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在省内率先开展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目前已举办三期,247人通过培训。
三、存在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尚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1.基层责任网络有待进一步完善。尽管各镇街道均已按要求建立了食安委及食安办,并在每个村(社区)确定了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但基层网络运行机制、报酬制度等还未落实,网络运行情况未达到预期效果。
2.基层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镇街道工作人员岗位调动较频繁,导致新接任人员业务不熟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不足,无法顺利开展工作。食品监管体制改革后,相关职能部门还处于新职能的适应期,执法人员相应专业知识缺乏,执法力量还未提高。
3.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各镇街道和监管职能部门虽然在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消费知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宣传的广度、深度、力度和效果不够理想。主要表现在: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知之不多,对假冒伪劣食品缺乏基本的鉴别能力,极易受到伪劣食品侵害;一些食品生产经营户,特别是小作坊、小摊点、小商店、小餐馆业主的责任意识淡薄,以假充真、以劣充优现象仍然存在。
四、督查意见和建议
1.推进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要不断加强食品安全责任网络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合理有效的运行机制,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和报酬机制,切实落实有关人员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网络作用,配合职能部门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各类食品违法行为。
2.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要进一步规范镇街道食安办工作,理顺组织结构、工作流程,加强基层监管员以及网络协管员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尽快熟悉和提高业务能力。各职能部门要逐步引进专业人才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强化业务培训,及时补充和更新监管知识和监管方式,全面提升基层监管能力。
3.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要举办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防护和依法维权的意识。要对生产、销售假冒或有毒有害食品,特别是后果严重、影响较大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曝光并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