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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3090434985/2015-90421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发文字号 奉市监餐〔2015〕7号 发文日期 2015-03-12 14:50:17 成文日期 2015-03-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关于做好2015年度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及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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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局): 

    为切实做好2015年度重大节假日以及中高考、学校春秋季开学等重要时段的餐饮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防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和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及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浙食药监餐〔2015〕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及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部署
    重大节假日期间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特殊时段;学校是特殊的环境,学生是特殊的群体,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局)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及学校食堂等餐饮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将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到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严格落实责任,规范企业自律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局)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食品安全管理,认真检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对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一定要追根溯源,及早解决,切实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控风险隐患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局)在重大节假日和春秋季学校开学、中高考前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重大节假日期间,以旅游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码头、特色街道、接待旅游团队宾馆饭店及餐馆、农家乐、年夜饭承办单位等餐饮单位为重点检查单位。中高考、春秋季开学期间,以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学校周边饮食单位为重点检查单位。重点检查餐饮服务许可、猪肉(水产品)等食品原料采购和贮存、凉菜和生食海产品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具清洗消毒、食品及工用具生熟分开以及是否违规采购、贮存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等。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快速检测设备在餐饮监管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执法手段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快捷性。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四、做好应急管理,强化应对处置
    重大(重要)节日期间,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局)要提前安排好值班人员,要严格落实值班人员岗位职责,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投诉。要强化应急管理,提前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对应急箱物品及执法文书的配备情况进行自查,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有序处置。要加强与当地医疗卫生机构等的沟通协调,严格执行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制度,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食物中毒事故信息,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五、深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意义,提高餐饮单位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社区、学校、机关、企业、旅游景点等,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餐饮食品安全科普知识。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正确引导公众消费,增强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和保护能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餐饮食品安全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局)要注意收集整理辖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总结餐饮监管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提高餐饮服务环节监管水平,并按照附件要求的时间节点向局餐饮服务监管科上报相关工作总结和报表。 

 

 

奉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