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岳林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
2015-06-24 10:10
点击率:
保护视力色:
索引号 | 113302837301489204/2015-11976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
发文字号 | 奉岳办〔2015〕11号 | 发文日期 | 2015-06-24 10:10:28 | 成文日期 | 2015-06-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岳林街道 |
关于要求明化村三号地块表土剥离及堆放工程立项的请示
奉岳办〔2015〕11号
奉化市表土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充分利用建设用地耕作层土壤,提高垦造耕地质量,有效保护土地资源,根据奉政办发〔2013〕8号文件要求,拟将岳林街道明化村三号地块进行剥离(农转用批准文号:浙土字A〔2014〕—0125)。该地块农转用批准面积14852平方米,其中耕地12945平方米。预计可剥离厚度25厘米,可剥离耕作层土壤方量约3236.25立方米。剥离后表土运输至岳林街道波导地块表土堆放场堆放,剥离地块到堆放场地运距4.5公里。计划实施时间30天,2015年6月6日前完成。特此请示,请批准。
奉化市人民政府岳林街道办事处
201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