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奉化分中心
发布时间:
2015-06-25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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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3028341972100XL/2015-12068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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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奉房委办〔2015〕5号 | 发文日期 | 2015-06-25 | 成文日期 | 2015-06-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关于实施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住房补贴的通知
市房改一级网络单位:
按照奉化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奉政办发[2008]《奉化市住房补贴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我市正式启动全额拨款事业退休人员住房补贴工作。
请各单位做好全额拨款事业退休人员是否享受过住房实物福利分配(购买房改房、参加集资建房、批地建房等)的调查摸底工作,严格把关。于7月底前上报审批表。
附件:住房补贴申报流程
奉化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事业退休人员住房补贴申报流程
一、在住房补贴QQ群(群号18851738)中下载住房补贴审批表和汇总表,组织退休人员填写,审批表和汇总表一式三份(房委办、财政局和申请单位各一份)。
二、随带附件: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婚姻多次变动的,提供相关婚姻证件,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退休证;被聘中级以上职称的提交职称资格证书和聘用证书;已过世的提交死亡证明书(1999年1月1日以后过世的都可以申领住房补贴)。
三、审批表经房委办和国土、房管等相关部门审核审查后,各单位将申请人住房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单位填写汇总表上报,房委办审批后,财政局发放补贴资金到各单位,由各单位将补贴资金发放给退休人员。
四、房委办联系电话:88570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