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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800655/2015-11769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发文字号 奉教普〔2015〕88号 发文日期 2015-08-12 10:48:18 成文日期 2015-08-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奉化市教育局关于完善小学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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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小学: 

    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是小学升初中过程档案的延续。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侧重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主要包括品德与习惯、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艺术、创新与实践等内容。
    今把《奉化市小学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各校应根据指导意见精神,制定评价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民主、公开、透明,保证内容客观、真实、准确。

    附件:奉化市小学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doc

奉化市教育局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