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0655/2015-11769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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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奉教普〔2015〕88号 | 发文日期 | 2015-08-12 10:48:18 | 成文日期 | 2015-08-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奉化市教育局关于完善小学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通知
各小学:
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是小学升初中过程档案的延续。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侧重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主要包括品德与习惯、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艺术、创新与实践等内容。
今把《奉化市小学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各校应根据指导意见精神,制定评价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民主、公开、透明,保证内容客观、真实、准确。
奉化市教育局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