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15-08-20 15:54
点击率:
保护视力色:
索引号 | 11330283734263790N/2015-11777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
发文字号 | 奉发改投〔2015〕147号 | 发文日期 | 2015-08-20 15:54:19 | 成文日期 | 2015-08-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奉化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浙江工业大学奉化智慧经济研究院装修工程的复函
奉发改投〔2015〕147号
奉化市科学技术局:
你局《关于要求浙江工业大学奉化智慧经济研究院装修项目立项的函》(奉科函〔2015〕9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浙江工业大学奉化智慧经济研究院实施该项目。现具体函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位于奉化市经济开发区汇明路98号,装修面积1490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地面铺装、房间分隔、内墙粉刷及强弱电安装等。
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138万元,所需资金由市政府提供的建设运行经费中列支。
三、项目招标方案另行核准。
请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和基建程序组织实施。本项目在2015年8月至2016年8月期间开工建设,批文有效。
此复
奉化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