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2618R/2015-11854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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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莼镇政〔2015〕56号 | 发文日期 | 2015-09-11 10:35:41 | 成文日期 | 2015-08-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莼湖街道 |
关于莼湖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的紧急通知
莼镇政〔2015〕56号
各行政村、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2015年8月12日23:30左右,位于天津滨海新区塘沽开发区的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截止目前,天津港爆炸事故已致114人死亡,失联70人,受伤住院698人。事故发生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全力组织力量扑灭爆炸火势,并对现场进行深入搜救,注意做好科学施救,防止发生次生事故;抓紧组织精干医护力量全力救治受伤人员,最大限度减少因伤死亡;查明事故原因,及时公开透明向社会发布信息。同时,要督促各地强化责任,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宁波市、奉化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莼湖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深刻汲取天津港“8.12”危化品仓库爆炸事故经验教训,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 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全面提高事故防控能力,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 重点范围
围绕建筑工地、道路交通、易燃易爆、特种设备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进行深查细查严查,对所有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和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居民集中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危险货物站场、码头、危险品运输物流中转场所、油气罐区等重点排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企业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危险货物生产经营场所是否安全可控和从业人员是否具有从业资格等。
三、重点行业(领域)
1.道路交通领域。深入开展长途客运、旅游包车、校车、大型运输车(工程车)、农机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无牌、“三超一疲劳”、违规运输危险物品、拼装车上路、酒后驾驶以及农机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重点检查临水临崖路段、桥梁、连续下坡、急弯陡坡、隧道、路口等交通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校车、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大型车辆(工程车)以及农机的安全性能、驾驶员资格以及行驶路线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客运驾驶员防疲劳驾驶措施、客运车辆动态监控措施和客运站场安全管理措施是否执行到位。(责任部门:交警中队、公管站、路政中队)
2.消防领域。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易爆易燃单位、出租房屋、城镇老街区、农村老旧民房等区域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建设工程使用前未经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在居住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等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设计和消防审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检查、巡查制度执行情况,灭火和应急救援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消防设施配备、维护保养以及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是否符合要求。(责任部门:莼湖派出所、桐照边防派出所、镇综治办、消防中队)
3.渔业船舶领域。深入开展查处“三无”涉渔船舶以及船证不符等行为,严厉打击擅自改变作业类型,非法转让渔船,非法占用航道、锚地作业,渔船超员超载、超抗风等级航行作业等违规行为。重点检查渔船及船员持有有效船舶证书、船员证书的情况,渔船通信、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施按规定有效配备情况。(责任部门:农渔办、海洋渔业执法大队莼湖中队)
4.水上交通领域。严厉打击“三无”渡船、渡船超员和混载、非客船非法载客等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四客一危”船舶、船员持证情况,船舶的通信、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施有效配备及气象预报警报的接受处置情况。(责任部门:农渔办)
5.建筑工程领域。深入开展起重机械、脚手架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施工现场“三违行为”。重点检查在建桥梁隧道、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深基坑等关键部位及重点环节事故防范和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情况。(责任部门:城建办、城管中队)
6.危险化学品领域。深入开展以易燃易爆、高温高压及剧毒化学品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危化品仓库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周知卡、消防设施、仓库管理制度及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等情况,企业内重大危险源备案及监控措施落实情况,易燃易爆场所电气防爆设施落实情况。(责任部门:安监所、工贸办)
7.非煤矿山领域。严厉打击矿山超越采矿许可范围的越层、越界开采矿山资源等行为。重点检查露天矿山爆破作业涉及周边居民安全的情况。(责任部门:农渔办、国土所)
8.机械制造、可燃爆粉尘和有限空间领域。深入开展船舶、汽车等机械制造行业防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事故以及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防粉尘爆炸事故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企业用电设施、外来包工队伍安全管理,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护措施是否到位,涉及金属可燃爆粉尘企业或加工场所的建筑结构是否符合要求,防爆、通风、除尘设备是否完善,清洁制度和禁火措施是否落实。(责任部门:安监所)
9.特种设备领域。深入开展以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电梯、简易升降机等特种设备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等“三非”行为,坚决查处未取得检验检测安全合格证投入生产运营,无证操作、违章作业、超期未检、超压运行等违规行为。(责任部门:质监所、工贸办)
10.民用爆炸物品领域。开展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等违规行为。(责任部门:莼湖派出所、桐照边防派出所)
11.燃气领域。深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非法充装、储存、偷盗燃气等行为,治理违规违章使用燃气。重点检查高层建筑、公共经营场所等商业餐饮经营场所使用燃气情况,坚决依法取缔淘汰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责任部门:城建办)
12.油气管道领域。深入开展公共区域油气管道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整治管道占压、野蛮施工等情况,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责任部门:城建办)
13、其他领域。各村、各部门按照安全生产相关职责分工做好各自监管领域内的其他安全大排查工作。
四、排查时间
2015年 8月18日-8月31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把专项行动作为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抓、亲自带队检查,加强对所辖范围内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切实通过安全生产大排查专项行动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注重结合、互为促进。一是把专项行动与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推进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的落实。二是把专项行动与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构建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监管机制,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是把专项行动与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着力提升安全生产社会治理能力。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成员单位要迅速行动,坚持从严、从狠、从快,深入开展大排查行动,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请于 8 月 30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排查开展情况及工作总结上报镇安委办,联系人:林森,联系电话:88732289。
奉化市莼湖镇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