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奉化市农林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宁波市有关农林业及农村经济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我市的相关政策;搞好调查研究,提出适合本市实际的具体政策和工作措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推进农林业改革,制订和组织实施农林业和农村经济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农林业产业化及科技发展和科教兴农规划。
3、指导完善农村经营体制,推进农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管理、农村财务审计;负责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和农村经济收益分配及统计;负责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承担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4、组织、指导全市农林业产业发展工作,指导优化农林业产业布局,组织协调产业结构调整、资源配置、产业间的综合平衡;指导农林业外向型经济和龙头企业的发展,以及农产品基地和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体系建设;负责农林业招商引资和龙头企业技改贴息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品牌创建和市场推介;负责饲料工业等行业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及农林业行业协会工作。
5、组织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项目的实施;指导农林业资源、农村能源的综合利用和农林业生态体系建设;参与基本农田保护、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和耕地质量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指导农业防灾救灾工作,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
6、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工作;制定农业产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负责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审定农林业试验项目和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等重大课题;组织开展重大农林业科技项目攻关;实施农林业科技成果、先进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以及农林业科技成果的评定;做好农林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报审、农民职业教育、农技人员的知识更新培训及相关人才工作。
7、组织实施农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各类专业法律、法规、条例的宣传和执法监督;负责植物检疫、动物防检、木材巡查、农机监理及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资、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业转基因生物等质量管理和执法监督;依法查处农业违法行为;参与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8、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配额方案,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组织实施国土绿化工作;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依法对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审核;负责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防火、火灾扑救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处和山林纠纷调处工作,以及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9、负责建立农林业技术专项资金,管理农林业发展资金;负责农林业投入预算的执行;参与农林业信贷和贴农政策的研订;负责农林业项目的立项审核、报批。
10、负责收集整理适应本市农林业、农村经济发展有关技术和信息;组织发布政府有关农林业的决策、政策,国内外农业科技信息、科技成果及市场信息;组织、指导农林业宣传工作;开展信息调研、归纳、整理和开发利用,为各级领导当好参谋,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农林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农业机械管理站、局属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局属林特技术服务推广总站、局属畜牧兽医总站、局属农业技术服务总站、局属种子管理站、局属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局属水蜜桃研究所和局属森林病虫害检疫站等10个单位决算。
二、农林局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农林局2014年本年收入合计 12780.34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2698.23 万元,专户资金 0 万元,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82.11 万元。
2014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52.4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农林局2014年本年支出合计 12832.7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 万元,教育支出 1.4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110.82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26.81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15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1600.58 万元,农林水支出9965.52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42.26 万元,其他支出 158.3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 2762.81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 209.7 万元,项目支出 9860.23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
3、2014年结转下年 0 万元(含决算结余分配)。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12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2、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1.4万元,主要用于农口会计财务知识教育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34.6万元,主要用于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科技交流与合作支出(项)8万元,主要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交流与合作(款)其他科技交流与合作支出(项)68.22万元,主要用于科技交流与合作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658.52万元,主要用于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168.2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开支。
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 排污费安排的支出(项)15万元,主要用于排污费安排的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19.1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项目方面的支出
10、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征地(项)33.2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项目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76.16万元,主要用于粮食功能区建设项目等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100万元,主要用于粮食功能区建设项目、现代农业发展等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款)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项)1167.98万元,主要用于粮食功能区建设资金、标准农田质量提升等项目建设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款)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支出(项)4万元,主要用于标准农田质量提升等项目建设支出。
15、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83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6、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87.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其他项目支出。
17、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700.1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技术推广与培训(项)962.98万元,主要用于农技推广项目经费、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209.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病虫害疫情监测及畜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102.7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实施和监督、农产品质量认证,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21、 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23.2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农产品质量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灾害救助(项)334.0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
23、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 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项)1007.3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者的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等支出。
24、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 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825.01主要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25、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33.2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国内外大型展示展销会,开拓国内外市场及农产品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项)63.0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与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780.0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财务辅导及多办经费等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52.65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参公单位的人员及公用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4.51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参公单位的其他项目支出。
30、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301.58万元,主要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人员及公用支出。
31、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57.03万元,主要用于育苗、造林、抚育等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865.69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3、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44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执法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34、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林业产业化(项)75.68万元,主要用于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林业贷款贴息(项)198.65万元,主要用于林业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6、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111.57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及森林扑火队员人身保险支出。
37、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129.15万元,主要用于松材线虫病防治等其他林业方面的支出。
38、农林水事务(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317.42万元,主要用于对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39、农林水事务(类)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款)森林防火(项)41.27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等方面的支出。
40、农林水事务(类)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款) 其他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项)729.97万元,主要用于林地监测管理、绿化造林及森林资源管护等方面的支出。
41、农林水事务(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410万元,主要用于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支持体系建设等用于农林水项目的支出。
4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39.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4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方面的支出。
44、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147.25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御灾体系配套、竹林病虫害综合防治经费、农林事业费等方面的支出。
4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10万元,主要用于农林事业费等方面的支出。
(四)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 38.02 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38.04 万 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含 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 0 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38.04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开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14辆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 教育收费和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2、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有关具体事务包括教育行政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初等职业教育、中专教育、技校教育、职业高中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生教育、特殊教育、干部继续教育、教育机关服务等。
13、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15、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具体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退耕还林支出、风沙荒漠治理支出、退牧还草支出、已垦草原退耕还草、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支出。
1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
17、农林水事务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
18、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9、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农林局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式.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