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记录表会议主题:奉化市溪口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农居房剩余房源公开销售策划、代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论证
会议时间: 2016年12月21日13:30分
会议地点:奉化市财政局会议室
与会单位:奉化市溪口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奉化市采购办、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相关专家三名
经会议讨论:
一、(一)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乙方完成当年度销售目标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二)销售提成:专家建议房产销售提成不得超过销售额上限价3%(1.2%是销售策划费用,0.5%是广告费用,0.5%是售楼处及样板房装修费用;0.8%主要是亭下湖502套旅游、养老地产增加费用,);可以适当提高溢价部分佣金比例5:5,甲方与乙方进行分成。 第一年未完成销售目标的按中标的提成费率的30%进行销售金额的提成,且中止合同。未完成年度销售目标提成不足50万元的补足至50万元。
二、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企业法人;
提供下列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营业范围应包括房地产营销策划;(以营业执照中标明的经营范围为准)
4、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站上登记注册;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三、“付款方式:每月底按月考核成绩核定当月服务费用,次月月初结算一次。”专家小组提出结算是否考虑扣留一部分服务费用,不建议结算付清。业主会议后针对此条款再商讨制定。制定合理考核细则便于结算。按每三个月执行,按中标的提成费率的30%进行销售金额的提成。销售金额不考虑溢价部分。未完成年度销售目标提成不足50万元的补足至50万元。完成年度销售目标提成按中标的提成费率的50%进行销售金额的提成。
四、“销售目标:第一阶段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甲方向乙方完成营销等相关文件及资料的移交,乙方完成售楼处、样板房装修及开放。样板房开放之日起365日历天内,完成销售量达到350套及以上。(销售量考核不含商铺及车位的销售量。)
第二阶段 合同续签后365日历天内(服务期第二年)累计销售完成至总销售任务的80%以上。(按总数量计算。总销售任务含商铺及车位等)。”
另外销售目标考虑资金实际到位。(①资金一次性到位;②分期付款分期到位;③按揭)
五、销售方式:溢价部分分配必须在完成销售目标的基础上才予以实施。可售房源中依据各项目的均价制定“一房一价”底价表,经甲方同意签字确认后实施。
六、
投标单位 评分项及分值 | | | |
资信服务80分 | 市场分析: (15分) 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溪口)的市场分析进行相对评议: 优:15-12,良:11-7,一般:6分及以下。 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档次,小组成员在档次内独立打分 | | | |
拟用于本项目的房屋推售方案: (15分) 优:15-12,良:11-7,一般:6分及以下。 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档次,小组成员在档次内独立打分 | | | |
针对本项目的营销推广方案: (15分) 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营销推广方案进行相对评议: 优:15-12,良:11-7,一般:6分及以下。 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档次,小组成员在档次内独立打分 | | | |
售楼处、样板房方案及预算: (15分) 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售楼处、样板房方案及预算进行相对评议: 优:15-12,良:11-7,一般:6分及以下。 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档次,小组成员在档次内独立打分 | | | |
拟派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 (10分) 优:10-8,良:8-5,一般:5分及以下。 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档次,小组成员在档次内独立打分 | | | |
销售人员培训方案、内部管理制度: (9分) 优:9-6,良:6-4,一般:4分及以下。 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档次,小组成员在档次内独立打分 | | | |
标书制作情况: 1分 标书制作情况(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资料格式规范、装订整齐、无涂改插字现象、页码无混乱、文件编排清晰);0-1分 | | | |
价格分20分 | 房产销售服务费报价20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评审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余供应商的价格分以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审价))×20 | | | |
总分(满分100分)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