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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曝光台,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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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信是社会活动的第二个“身份证”,无论公民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应珍惜自己的信誉。
  11月28日,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的“老赖曝光台”公布了20名“老赖”的个人信息,通过曝光对“老赖”施加信用惩戒,压缩其生存空间,促使其主动履行债务。
    本期民生会客厅,让我们一起关注“老赖”。
  主持人:哪些人被称为“老赖”?通常怎么对付这些“老赖”?
  孙晶:法律意义上的“老赖”,一般是指在民商领域中的一类债务人,其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基于某种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区法院很早就开始在《奉化日报》上曝光老赖,以前一年最多2期,近两年曝光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强,通过报纸刊登的期数也增加了很多,同时还新增了微信平台曝光,将曝光的范围扩大到了网络空间。
  林君辉:对于借款到期,在法院宣判执行依然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不管是借款人还是担保人,都属于“老赖”。
    曝光台让“老赖”无处遁形
  主持人:“老赖曝光台”,效果如何?
  孙晶:“老赖曝光台”开设,一方面震慑了那些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人,另一方面也从一个侧面,对社会诚信进行了宣传,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不少申请人、特别是一些银行都愿意通过“老赖曝光台”对一些“老赖”曝光,今年在《奉化日报》上也推出了以某一家银行为主的“老赖曝光台”专版。有一期“老赖曝光台”曝光了一位欠款20万元的老赖,他在报纸上看到了自己的信息,觉得自己在村里也是有头有脸的,碍于面子来到法院,把钱还了。
  微信的“老赖曝光台”是今年1月刚刚启动的,相比在报纸上的曝光,我们将曝光对象的选择权交给了申请人本人,这是一个互动的模式。比如法院已经受理申请人的案件,而且案件没有执行完毕,被执行人还有拒不履行行为的,申请人就可以通过微信平台进行申请,输入案号、姓名等信息进行曝光。11月28日的这期“老赖曝光台”公布后,有一个案子已经履行完毕了,另外一个案子数额比较大,但被执行人也主动来法院进行了沟通。
  “老赖曝光台”的曝光也是宣传、教育诚信的一个很好平台。在中国还是熟人社会,“老赖曝光台”对老赖自身包括对其家庭都是产生了不小的压力。之前有个案子,被执行人欠了1万元钱,但就是不愿意还,通过“老赖曝光台”曝光后,就立刻把钱还清了。
  林君辉:今年我行已经在《奉化日报》登了2期专版,曝光了90多人,效果还是不错的。借款人的家属看到报纸后,便来把钱还清了。
  另外,随着“老赖曝光台”的曝光力度越来越大,震慑的作用也非常明显。前阵子,有个借款担保人,得知自己要上“老赖曝光台”,主动将本金部分还清了。通过法院调解,考虑到对方的实际情况,我们也与其解除了担保关系。
  杨女士:我也遇到过借钱不还的人,但对方其实是有能力还款的,上次通过法院微信公众号“你点我曝”栏目对其进行曝光,现在已经主动来沟通了。
  朱先生:我有一位亲戚,因为给别人做担保,结果借款人跑路了,自己上了“老赖曝光台”,当时不少人也给我打来电话询问相关情况,所以亲戚朋友的心理压力也非常大,后来在我们的帮助下凑钱将这笔担保的借款还上了。
    对付“老赖”还有哪些办法
  主持人:除了通过“老赖曝光台”,还有哪些执行的手段?
  孙晶:法院还能通过相关系统查询到老赖的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老赖还会被纳入失信名单,飞机、高铁不能坐,贷款不能贷等,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会受到限制。被执行人故意逃避执行的,还可以依法对其进行拘留。
  接下来,我们还想再扩大影响,将“老赖曝光台”搬到公交站台内,特别是在农村地区,有些人并不使用微信,也不太看报,根据地域特点,将一批老赖登在公交站台的广告上,震慑和宣传的效果应该不错。
  林君辉:对于我们银行来说,如果借款人没有按时还款,首先还是电话催收、上门催收、发律师函催收,之后只能通过诉讼手段。另外,我们还有个系统,对贷款核销的当事人,如果在我行存款,这些存款会被直接扣除。
    主持人的话———当我们由传统的熟人社会开始走向陌生人社会,当法治建设不断推进,诚信既是社会交往中的最好名片,也是创业发展的无形财富。“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不只是古训,更是当代市场经济的精髓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