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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8260XR/2016-11415 组配分类 部门街道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发文字号 堰政〔2016〕91号 发文日期 2016-12-08 10:19:44 成文日期 2016-10-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大堰镇

大堰镇关于开展“精品庭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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堰政〔2016〕81号

  为动员广大农村家庭积极主动参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村庄净化绿化美化水平,现决定开展特色庭院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精品庭院、共享洁美生活”为主题,以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为根本,以巩固庭院整治长效机制为抓手,以净化、绿化、美化庭院为创建目标,通过创建、评选、表彰、奖励方式带动村民参与积极性,推选出环境卫生整洁、家居布置优美、整体氛围和谐、乡村风味浓厚农家庭院,以点带面,以评促优,巩固提升整乡环境整治成效。

  二、实施范围

  在镇主干路周边大堰村、后畈村、常照村、湖边桥村、南溪村等5个行政村先行试点,完成试点工作后,要将创建活动推广覆盖到全镇各个行政村。

  三、实施步骤

  本次活动开展时间为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试点阶段

  1、村级推荐申报。大堰、后畈等5个试点村要广泛宣传动员村民参与庭院改造专项活动,根据报名情况各村可推荐1-2户候选庭院上报镇妇联,并填写申报表格。(时间:2016年2月底前完成)

  2、庭院设计改造。经镇妇联审核通过后,由专业园林设计人员下村逐户指导庭院改造,各候选户可参考专家意见自行设计改造庭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庭院美化。(时间:2016年4月底前完成)

  3、评审考核验收。由镇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精品庭院”活动评审组,以现场查看、农户自荐、专家点评方式综合评估各候选户改造成绩,根据考核情况划分为“精品庭院”精品户、示范户、达标户三类,各占到20%、30%、50%。(时间:2016年8月底前完成)

  (二)推广阶段

  1、广泛宣传动员。召开全镇“精品庭院”创建工作会,部署落实庭院美化工作要求,组织实地参观学习“精品庭院”优秀典型。(时间:2016年10月底前完成)

  2、全面落实创建。各村根据“精品庭院”工作要求,成立庭院美化工作小组,推荐申报1户候选庭院,动员农户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庭院美化改造(时间:2016年11月底前完成)

  3、考核评比验收。镇庭院美化工作评审小组考核验收庭院美化成效,汇总考核成绩,根据考核情况划分为“精品庭院”精品户、示范户、达标户等三类,各占到20%、30%、50%。(时间: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三)提升阶段

  1、总结评比表彰。召开庭院美化工作总结会,表彰庭院美化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村,对获得精品庭院创建荣誉家庭授予相应奖牌和奖金。(时间: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2、媒体宣传报道。提炼庭院美化工作经验,寻找典型事迹和优秀个案,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强化庭院美化工作实效。(时间: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3、社会广泛动员。开展多样化宣传动员工作,号召广大农户学习“精品庭院”优秀案例,带动全员自觉开展庭院美化行动,提升庭院美化工作影响。(时间: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创建要求

  “精品庭院”创建要符合以下四项标准,分别是:  

  1.环境卫生干净清洁。清理房内、房屋周边积存垃圾,消灭卫生死角,庭院内外整洁干净,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水、无污渍。
    2.杂物摆放整齐有序。清除家庭廊前、庭院、房前屋后的杂物,拆除有碍观瞻建筑物,庭院内物品堆放整齐,无乱搭无乱建、无乱堆无乱挂,庭院外观整齐有序。
    3.景观小品创意特色。在庭院内至少有一个以上农家景观小品点,可以用农家起居用品、劳动工具、废弃杂物等配搭,要求有创意有特色,能与村庄景观、环境协调相一致。
    4.种花植绿空间美化:利用庭院周边、房前屋后空隙地种植花草等绿色植物,如果树、观赏花草树木、盆栽盆景等,确保绿化面积不少于庭院面积的20%。

    五、奖励机制

  根据“精品庭院”评定结果划分(指标详见精品庭院考核评分表),评选出“精品庭院”精品户、达标户、示范户等各若干名,分别占到总名额20%、30%、50%,奖励经费分配如下精品户奖励2000元,达标户奖励1000元,示范户奖励500元。

  六、工作任务

  1、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为加强工作领导,镇政府成立庭院美化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村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小组,明确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加强协调,抓好落实。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召开动员会、发放倡议书、张贴活动通知等多种形式,在全镇范围内掀起特色庭院工作热潮,做到家喻户晓,并通过挖掘典型,树立先进,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3、政策扶持,加大投入。坚持政府引导、群众参与、社会联动的原则,制定相应的奖励补助措施,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4、建全机制,长效管理。把特色庭院工作列入联村干部、村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工作先进的联村干部、村干部予以表彰。

    大堰镇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