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寻找奉化市“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奉妇[2015]9号 关于开展寻找奉化市“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妇联、市级机关妇委会: 为弘扬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广大妇女和家庭的日常生活,在全市形成文明向上、团结和睦的良好家庭氛围,市妇联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活动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彼此借鉴、共同分享为宗旨,通过生动活泼的形式和载体,深化广大妇女和家庭思想道德教育,激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生动力,在参与中将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寻找“最美家庭”,使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深层化推进。 二、主要内容 在全市范围内寻找时可以突出以下任一方面推荐“最美家庭”。 1.孝老爱亲类:家庭孝敬老人、关爱孩子,扶助残障人士,家庭成员之间和睦相处、不离不弃。邻里之间团结友爱,守望相助。 2.敬业爱岗类:家庭成员奋发向上,爱岗敬业,在自己的工作岗位努力进取、乐于奉献,勤劳致富。 3.教子有方类:家庭学习氛围浓厚,重视家庭教育,在科学教子方面有独到有效的方式方法。 4.品质生活类:家庭成员有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有良好的生活理念,低碳环保,节水节电,时尚生活。 5.热心公益类:家庭成员乐善好施,志愿参加各类公益活动,热衷于慈善事业。 三、工作要求 1、各地要严格按条件择优推荐评选奉化市“最美家庭”,被推荐的家庭应事迹突出、群众公认、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名额分配见附件1)。 2、所推荐家庭要认真填写“最美家庭”推荐表,主要事迹简介字数在500字左右。 3、各镇(街道)妇联、机关妇委会要积极做好组织发动工作,按要求填写推荐表和汇总表(表内“推荐单位意见”一栏请各镇(街道)妇联、机关妇委会填写并盖章),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于2015年5月31日前报市妇联办公室,同时提交表格的电子版。 联系人:王淑冕 联系电话:88588104 传真:88522383 邮箱:382702022@qq.com 奉化市妇女联合会 2015年3月11日 抄送:宁波市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宁波市妇联,市委办、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委卓厚佳副书记、市委常委 宣传部长张行波、市政府何黎斌副市长 奉化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2015年3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