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1周年活动的通知

奉妇[2011]4号
各镇(街道)妇联、市级机关妇委会、各有关单位: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小康社会的开局之年,是颁布实施“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推动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实现新发展的起步之年,也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以实际行动迎接建党90周年的重要一年。认真组织好今年的“三八”节纪念活动,对于团结动员全市广大妇女,以更加饱满的热情积极参与我市“345”工程建设,努力开创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和谐发展、加快发展的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现将纪念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大力宣传党对妇女事业的高度重视、亲切关怀和坚强领导;大力宣传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取得的伟大成就,倡导全社会关心关爱妇女发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充分展示我市妇女健康向上、勇于创新、奋发拼搏的精神风貌,团结动员全市妇女为加快推进宁波南郊现代化生态城市和海内外著名旅游城市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活动内容
2011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市妇联将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1、奉化台湾姐妹会成立暨两岸姐妹一家亲联欢会;
2、营建奉化台湾姐妹林;
3、举办第九届女性就业专场洽谈会暨女性维权咨询活动;
4、举行“华茂杯”奉化市第四届女子象棋比赛;
5、开展“春天的脚步”巾帼科技行动进农家活动;
6、与市台办等联合开展海峡两岸婆媳文化节;
7、组织人员参加宁波市妇联举行的“春天花会开”新春联谊会等系列活动。
三、工作要求
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妇联要抓住“三八”节有利时机,借助报刊、电视、广播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开设专栏、专题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要推出一批体现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妇女先进典型,宣传新时期妇女的发展进步和妇女工作的成效,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关心妇女、支持妇女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各级妇联要从实际出发,围绕主题,精心策划,研究制定富有女性特点和地方特色的纪念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纪念活动,展示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时代风采。要创新形式,根据当地实际和妇女需求,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使纪念活动既隆重热烈,又富有实效。
求真务实,务求实效。要把纪念活动与切实为妇女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根据基层妇女群众的迫切需求,在“三八”节期间开展送温暖、献爱心、促发展、创和谐的活动,使广大妇女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妇联组织的贴心。要加大妇女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和宣传力度,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更多妇女自立自强、奋发进取、奉献社会。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市妇联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好纪念宣传活动,并于3月10日前将活动情况报市妇联办公室。
联系人:贝慧蓉
联系电话:88588106
Email:fhwoman@mail.fh.gov.cn
二O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三八”纪念活动
通知
抄送:宁波市妇联,市委办、市府办,市委陈志昂副书记、市政府周海飞副市长、宋达军副市长
奉化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2011年2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