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窦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获批
溪口雪窦山风景名胜区是我国第三批公布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风景名胜区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也面临更高的要求和需要。通过新一轮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能对现状条件和发展需求进行科学的评价与分析,引入先进的规划思路与技术方法,最终使风景名胜区保护与发展能进一步得到提升。
自2002年开始,奉化市人民政府、宁波溪口雪窦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委托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溪口雪窦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进行修编。经过现场踏勘、基础资料调研、方案汇报、专家评审等一系列程序,完成《溪口雪窦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并上报国家住建部。由于项目运作周期过长,风景名胜区现状基础条件在期间又发生了重要的变化,2009年9月至2010年1月进行了新一轮现场踏勘与基础资料调研工作,根据建设部修改意见,结合风景名胜区保护与发展的新要求,对《溪口雪窦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进行修改调整,并完成成果报批。
4月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雪窦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函(建城函[2016]69号),经国务院同意,原则同意《雪窦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
本次总体规划范围为85.28平方公里,其中风景名胜区东起溪口老镇武岭门,西至四明水库,北及商量岗林场、南达亭下湖南侧分水岭,范围54.86平方公里,核心景区面积16.54平方公里,外围保护地带面积30.42平方公里。
溪口雪窦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期限为2016—2030年。其中近期规划为2016—2020年,远期规划为2021—2030年。
规划确定风景名胜区的性质为:以名人、名刹、名山、名水兼融辉映为特色,以观光游览、休闲度假和生态保护为主要功能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风景名胜区风景资源具有六大特点:众多历史事件的发生地、名人故里,声名远播之佛教名山,拥有上溯汉晋,下及民国之丰富人文沉淀,幽谷、绝壁、断崖之山形胜景,飞瀑、碧潭、秀湖、潺溪丰富之水态形迹,气候宜人、景色如画的自然与人居环境。整个雪窦山风景名胜区拥有36个自然资源,42个人文资源。
规划对风景名胜区实行一、二、三级不同强度的保护。按分级分类保护要求,严格执行相应保护措施、建设控制要求和环境保护标准。
确定风景名胜区日游客容量为3.84万人次,年容量为1152万人次,日极限容量5.90万人次/日,接待床位总数控制在3850张以内。
根据风景名胜区的自然地理特征,人文历史特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采取“三环鼎立,环环相连”的布局结构。以组成风景名胜区的主要风景名胜代表——溪口镇、雪窦山、亭下湖作为三环,形成不同景观特征的三大景区,分别为体现“名人故里”特色的溪口镇景区、体现“佛教名山”的雪窦山景区和体现生态自然风光的亭下湖景区。在三大景区内部根据景观景物的性质特点和地缘关系,进一步划分七个景群:溪口镇景区内部含蒋氏故里景群,雪窦山景区含雪窦屏山景群、商量岗景群、徐凫观瀑景群和花山人家景群,亭下湖景区含亭下灵湖景群和晦溪九曲景群。三大景区之间以溪流山谷、游览道路为主体,分别形成三条景带:溪口镇景区与雪窦山景区之间的下雪怡情景带,溪口镇景区与亭下湖景区之间的剡溪潺流景带,亭下湖景区与雪窦山景区之间的明溪探幽景带。景带既是不同景观特征之间空间的过渡和衔接,更是自然山水与人文景观相互交融的纽带。
总体规划是指导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有助于全面保存或保护溪口古镇、雪窦山、亭下湖的文化资源、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积极而有步骤地恢复溪口名人故里、佛教名山、民国名镇的历史遗迹和山水自然的风景环境,完整体现风景区的风景审美价值和历史文化。通过规划的控制和引导,把风景区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内容丰富、设施齐备、交通便捷、人居环境优良,能为游客提供高品质、游览欣赏机会的享誉国内外的风景名胜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