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违章搭建何时休
小区违建现象普遍
主持人:我市小区违建情况如何?
胡澄宇:违法建筑,就是在规划控制区范围内,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违反建设审批规定的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取得有关建设许可证的建设行为。城乡规划法对违法建设行为规范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建设行为。
由于规划行政执法权的划转,具体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实施对违法建筑的查处。违建多发的现象在小区主要表现在小区居民违规搭建阳光房、违规扩建房屋或违规建设构筑物等。
陈晖:今年以来查处各个小区内违建共20余起,通过上门劝导、多方协调,促使18户业主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整改完毕。对长汀弥勒一苑一阳光房搭建及阳光茗都地下车位违法搭建行为,组织人员强制拆除。
城管部门日常巡查范围并不包括各封闭式小区,此类小区的管理由各物业服务企业自行开展。如在小区日常管理中发现违建现象时,物业经制止、劝阻无效,则须将该违法情况上报城管执法局,再由城管执法局执法。
俞臻帅:房管中心主要负责指导房屋装修安全管理工作。目前我市共有80多个小区,28家物业公司。上半年共查处22起破坏房屋安全结构行为,主要表现在破坏承重墙、敲窗下墙等。私搭乱建的现象,在老小区尤为突出。
朱永军:我们服务的20多个小区,一半是老小区。物业公司很难管理私搭乱建,毕竟是服务单位,而不是督查机构。搭阳光棚、装防盗窗、小间住人等现象较多。我们能做的只有在业主入住前,分发业主手册,里面会有一些提示和装修管理须知。在日常巡查发现违规问题,会先上门沟通,无效的发整改通知书,再不行,就上报到有关部门。法律意识淡薄违建成本低
主持人:小区违建为什么屡禁不止?
陈晖:房子设计不合理,留下可以违建的空间。如阳光茗都、东郡尚都都由于顶楼或二楼阳台未全包,为搭建阳光房等违章建筑留下了一定违建空间。还有部分开发商在销售时存在许诺、默认等现象。在违章搭建兴起之初,物业对违建行为存在隐瞒、放纵、不举报、不管理等问题,造成诸多既成事实,不仅错失了解决问题的良好时机,也为后续执法增加了成本、加大了难度。另外,业主的法律意识淡薄。部分业主存在侥幸心理,导致小区违建“跟风看样”现象频频发生。
胡澄宇:市民对于条例法规不甚了解,尤其是个人危房拆翻建中,规划部门实施的是备案制,危房重建必须按照“四不变”的原则。由于权属证明并未发生变化,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业主建设的随意性极大,经常发生多建、加层、超高甚至违法占地等行为。
俞臻帅:发生居敬倒楼事件后,房屋装修近几年才被重视起来。但是很多历史遗留的违规现象较为普遍、解决难度较大。居民安全装修意识淡薄,有些在装修时根本不知道破坏了承重墙。现在许多市民缺乏装修前进行装修备案的意识,导致装修备案制度很难全面展开,给我们监管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丁婆婆:我是弥勒一苑小区的居民,因邻居将公用之地占为己有,弄了一头门,完全影响我们的日常生活。小区物业公司去说了没用,只能向有关部门去反映了。现在小区违建现象很多,最主要的还是没从源头控制,小区出现第一户违建后没有去制止,然后其他户就跟着依样学样。“顽疾”需全面治理
主持人:小区违建成了“顽疾”,该如何下“猛药”?
陈晖:建立并完善“物业—社区—居民”自治管理体系。作为一个以人居为主的城市微型社会,其管理组织全不全、治理体系好不好,直接关系到社区的功能体现和作用发挥。但从我市现状来看,无论是社区管理组织,物业服务企业,还是业主委员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维权的意识尚待加强,“有事找政府、遇事问部门”的现象相当普遍。因此,亟需建议建立并完善“物业—社区—居民”自治管理体系,构建“业委内调、社区协调、部门外调”的综合治理机制。
胡澄宇:需要教育、制止、处罚三管齐下。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业主形成抵制私搭乱建的意识,同时需要物业加大管理力度,发现违建现象及时阻止,无法阻止的向执法部门举报。加大处置力度,对私搭乱建行为进行重罚。
“小猪”:希望职能部门能从被动接到举报,往积极主动巡查督查发展,业委会也要发挥应有的作用,一起把这些“顽疾”清除。
朱永军:建议规范装修公司,在装修时要按规定进行装修;业主要理性对待违建问题,通过物业公司和相关审批部门咨询;物业公司要加强巡查沟通,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宣传和执法力度。
主持人的话———形形色色的“违建”把城市小区变成了“大杂院”,成了城市环境的“减分项”。防控违建,需加强宣传、加强监管、加强执法。还要发挥社会各级力量的作用,强化社区自治,发动群众共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