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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撤销东部新城建设领导小组等机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因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经研究,决定撤销东部新城建设领导小组及指挥部、阳光海湾开发建设指挥部,组成人员职务自然免去。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8日

奉政发〔2017〕265号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撤销东部新城建设领导小组等机构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