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735R/2017-10424 | 组配分类 | 计划方案 | 主题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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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17-11-20 |
宁波奉化区环保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思路
2017年,奉化区环保局在宁波市局的大力支持和奉化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系列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融入主城区,实现新跨越”主线和加快建设现代化健康美丽新城区战略目标,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狠抓环境污染治理、生态创建,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全区生态环保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10月底,全区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2.86%,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优良比例达100%,大气环境质量优良率为85.6%,比2016年同期上升1.1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1μg/m3,比2016年同期下降18%,辖区内60个劣Ⅴ类小微水体全部完成销号。
一、2017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问题和效果导向,全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奉化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次进行协调安排部署,我局六个工作组启动全员“一日一会商”“24小时无休”模式,严格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切实做到认识到位、配合到位、整改到位,从严从速从实抓好相关问题整改。督察期间,奉化累计收到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48件涉及企业73家,其中2件重点件,数量明显低于宁波其他县市区,48件信访交办件全部按时办结。截至目前,涉及的73家企业,立案处罚54家,累计拟处罚金额230.03万元,关停取缔10家,其余均已完成整改。
(二)深入推进污染防治,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1、打好治水治污攻坚战。一是严格环境准入。截至10月底,共登记各类建设项目605项,审批许可338件,否决有污染项目200余家。二是开展电镀、金属表面酸洗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截至目前,16家电镀企业中,关停1家,完成刷卡排污、重金属在线监控、实验室自测建设15家,其余相关整治工作正按计划推进;金属表面酸洗行业关停16家,其余基本完成整治任务。三是开展剿劣护水专项执法行动。累计检查企业1791家次,因违反环保有关法律法规被立案查处的涉水企业88家,处罚金额395.4万元。
2、打好蓝天行动保卫战。一是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整治。目前已有32家企业完成治理,其中纳入市宜居民生工程的12家企业完成治理11家。二是加快推进涂装行业VOCs整治。截至目前,全区列入整治计划的92家VOCs企业中,关停37家,完成整治提升35家,其余20家正按时间节点推进。三是加快淘汰燃煤锅炉。截至10月底,已淘汰改造135台高污染燃料锅炉,并通过宁波市审核,完成宁波下达的任务104%。其中,宁波皇品食品有限公司15t/h燃煤锅炉废气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已进入末端处理设施调试阶段。四是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检查行动。共计检查企业282 家,立案查处废气超标排放企业 22家,罚款243.18万元,关闭取缔 5家低小散企业。
3、打好治土防治守卫战。一是编制完成《奉化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开展土壤污染地修复。对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空间位置开展遥感核实,完成227家企业的系统录入工作。三是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认真审核危险废物管理系统,对申请危废申报企业及时做好审核工作,对4家涉及危废经营、利用企业进行现场指导。
(三)不断优化审批服务,帮扶企业转型升级。一是启动拟上市及规上企业专家“问诊体检”行动。对全区拟上市及规上企业开展“一对一”专家问诊体检活动,首批40多家企业纳入体检名单。二是简化优化企业环评审批和验收程序。针对环评审批和验收率低的现状,按照环境功能区划,对2016年7月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浙江省环境功能区划》之日)之前已建的老企业以负面清单规定进行审批,对于这之后新建企业以管控措施规定进行审批。三是加大环保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利用“一报两台”、奉化环保、奉化994等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环保温馨提示”系列宣传,以案说法、政策引导,服务指导企业规范发展。四是实行一对一“环保管家”服务。为区级重点项目落实专门的“管家”,跟踪负责项目各项环境影响评估工作,主动与园区、相关部门就项目环评审批进行沟通对接,精细做好重点项目审批的前后置环节和相关时间节点,确保项目落地在环保审批和验收环节不走“弯路”,一站式解决问题。
(四)积极创新执法模式,“改罚并重”注重执法成效。一方面探索实施轻微环境违法行为“首查整改告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且主动改正的环境违法行为首次发现以教育整改为主,同时加强行政指导,对其进行约谈、限期整改,限期未整改到位的予以重罚。目前,已将未批投产、批建不符、未经验收、排污较小且及时改正的四大类22项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列入“首查整改告知”范畴。另一方面继续实施最严格的环境执法机制。相继开展中央环保督察、“绿剑1-3号”、铸造、食品行业、重污染内河水质及周边污染源排放整治等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严管、严控、严查的高压态势。截至10月底,累计立案查处企业284家次,处罚金额1516万元,移送公安案件14起,行政拘留7人,刑事拘留13人,取保候审3人,取缔非法加工点133家,采取强制停电停产措施的企业有438家次。累计收到各类群众信访投诉1197件,比去年同期减少2%,信访调处率达100%。通过积极创新“改罚并重”的执法模式,让环境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起到“严改”但“慎罚”的良好效果,取得“服务优化、企业提升、污染治理、群众满意”的多赢成果。
(五)深入推进美丽奉化建设,积极提升城市品质。一是制定美丽奉化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任务书和相应的考核办法,将任务逐一分解至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充分调动各单位的积极性。二是有序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目前,已形成创建工作台账资料、技术报告和工作报告。三是督促指导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街道)创建。5个镇(街道)规划通过专家评审;5个镇(街道)已向宁波市局申请专家评审,1个镇正在加紧编制中。四是加强绿色创建宣传引领。在奉化环保、FM994等微信公众号上推送生态创建类宣传,积极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同时,积极动员基层开展绿色示范创建,今年新申报宁波市环保模范(绿色)单位8家,目前,已完成实地评审工作。
(六)扎实开展五型机关创建,深入推进干部作风整治。一是不断创新干部管理考核模式。制定实施《环保局告诫制度》,对轻微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尚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行为的干部职工实施告诫。定期对三公经费、重点任务推进等重点工作开展内部督查督促。目前,已累计开展正风肃纪检查15次,检查问题22个,对3人实施告诫,下发通报8期,开展季度绩效考核3次。二是切实推进问题销号管理。以干部作风整治问题为导向,对队伍建设力度不够、执法成效不显等26个问题,实行问题销号管理。已累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57项,23个自查问题得到有效整改,3个问题正按进度推进。三是“五型”机关创建取得积极成效。开展“局领导、科长上讲台”业务交流学习,健全完善了党组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制定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评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对环评中介机构实行每季度一次的考核通报,定期发布“红黑”排行榜。制定实施《行政处罚内部资料报送程序暂行规定》,有效破解行政处罚案件内部流转“中梗阻”问题。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奉化生态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许多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城镇污水处理厂(站)的处理能力以及配套管网建设比较滞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快。二是工业企业产业结构还不合理,企业与居民区混杂的现象较为严重,对人居环境构成影响,投诉比较多发。三是区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现象依然存在,环境污染治理任重而道远。
三、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奉化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五倍速五提升”战略决策和奋力建设现代化健康美丽新城区战略目标,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经济发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为主线,强化环境监管,扎实推进污染治理,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全力推进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重点做好“四围绕、四服务”工作。
(一)围绕生态创建工作,服务社会发展,全力推进美丽奉化建设。一是继续抓好美丽奉化暨生态文明建设年度任务。二是继续抓好国家、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三是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四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切实优化生态空间布局;四是推进全面绿色行动,加强环境宣传教育。
(二)围绕审批制度改革,服务经济发展,切实把好环保“第一关”。一是严把环境准入关,坚决否决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高污染、高能耗项目,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产生,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二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和“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现“八统一”。三是顾全发展大局,全力服务经济。围绕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搞好服务,及时了解项目建设动态,全程跟踪服务,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实施、早见效。
(三)围绕改善生态环境,服务民生幸福,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治水攻坚战。进一步巩固中央环保督察、“劣Ⅴ类水剿灭”等工作成果,全面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加快电镀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提升企业装备、生产工艺和内部环保管理水平,推进电镀企业达到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全力推进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加快完善莼湖、松岙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建设、提升处理负荷,不断提高生活污水纳管率和处理率;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掌握污染源数量、行业、分布情况和污染物产生、排放、处理情况,健全污染源档案、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二是治气攻坚战。强化VOCs污染治理,完成涉VOCs排放“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工作;强化清洁排放改造,深化燃煤污染控制;强化机动车船污染防治;强化城乡面源污染防治。三是治土攻坚战。推进处置能力匹配化,推进过程管理规范化,加强源头减量,开展危废利用处置行业提升行动,推进监控体系信息化,努力形成闭环式监控体系。
(四)围绕信访热点、难点,服务人民群众,切实做好信访调处。一是继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整改真落地、问题不反弹,形成一批长效监管制度。二是继续实施最严格的环境执法机制,从严从重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三是建立完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机制、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环保与司法部门联动机制、环境监管能力保障机制,配合做好环境监管监测垂直改革相关工作。四是严格风险管控,推动环境信访总量下降。五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树立环保队伍为民、务实、清廉、创新的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