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735R/2017-11578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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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奉环字〔2017〕95号 | 发文日期 | 2017-12-20 15:16:56 | 成文日期 | 2017-12-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局 |
关于宁波知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吨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奉环字〔2017〕95号
宁波知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申请报告》、《宁波知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吨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函审意见以及本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示意见反馈情况等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拟建于奉化区经济开发区尚桥科技工业园金海路55号,租赁宁波远大成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房,总投资1800万元,主要生产工艺是:将磷酸二氢锰与磷酸铁经湿法研磨混合为纳米胶体,与碳酸锂、葡萄糖混合,在氮气保护下进行高温烧制,再经滤饼、干燥、粉体等工序为成品,获得LiMn0.7Fe0.3PO4材料,年生产100吨锂电池正极材料。经我局审查,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和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经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可以作为本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的环境保护依据。如有变化,须按法定程序重新报批。
二、在项目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中,必须加强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管理,落实以下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一)采用和落实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切实减少和控制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二)采用雨污分流,废污分流。超纯水机浓水、生活废水须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收集后须经化学絮凝+斜管沉淀+多介质过滤等处理,废水应尽量回用,废水经处理各项指标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须符合《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纳管。研磨车间内实施干、湿区分离,车间地坪须采用防腐和防渗漏措施,按规范设置废水和雨水排放口,并设立明显的标识牌。
(三)加强车间机械排风,配料、计量和输送等环节须采用自动计量、密封管道输送、系统密闭等工艺,使用全密闭粉碎机和全密闭喷雾造粒机,投料、输送、粉碎喷雾造粒等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分别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净化,烧结废气经天然气高温焚烧炉处理净化,废气经处理各项指标均须分别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废气经处理达到相关标准后通过15米以上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四)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采取砖墙隔音、隔声降噪减震防振等有效措施,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废包装材料须落实堆存场所,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综合利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办公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做无害化处置,废树脂属危险废物,须严格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收集、储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做好安全处置。
(六)加强安全生产、环保教育,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化学品的安全使用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落实风险事故的防范措施,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与设备,储罐区应安装化学品泄漏报警器,确保周边环境安全,须设容积大于16m3的应急池。
(七)根据环评报告表计算结果,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烧结车间和投料车间需分别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具体控制范围详见环评报告书,应按规定落实相应措施。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保护投资概算,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四、请奉化区环境监察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以上意见,请你单位在项目建设中予以落实,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不得弄虚作假,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宁波市奉化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