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区基础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批前公示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浙江有关优先发展教育、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等政策要求,进一步整合基础教育资源、优化教育布局,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宁波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结合奉化区的实际情况,特编制奉化区基础教育设施布点专项规划。根据相关要求,现将该规划主要内容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2017年12月6日-2018年1月5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反馈,便于我局汇总和整理。
联系电话:0574-88523331
E-mail:fheduweibo@126.com
通讯地址: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桥西岸路128号)
一、 规划范围与范畴:
1)规划范围:奉化区行政区管辖范围,包括锦屏街道、岳林街道、江口街道、西坞街道、萧王庙街道、溪口镇、莼湖镇、尚田镇、大堰镇、裘村镇、松岙镇11个镇(街道)。
2)规划重点:在区域范围内合理布局教育设施,达到资源优化共享,确定教育设施的数量、位置、设施配置标准。
二、 规划期限:
2016年-2030年,规划基准年为2016年。
三、 总体规划思路:
以供定需、合理预测;基于现状和相关规范,科学制定配置标准;采用多种方法,综合预测基础教育需求,刚性保障、弹性预留。
结合控规和总规人口预测,从统筹镇街道需求需求出发,基于常住人口的分布特征,结合各镇(街道)产业发展潜力、经济发展水平等各方面因素,科学合理布局规划区内基础教育设施,解决城市发展过程中教育资源配置不均匀的问题,满足城市化进程加快的需要。
基础教育设施布局原则:
1)以方便学生就近上学为原则,学校布点应接近服务中心。
2)宜在学校原址上发展,减少重复建设。
3)本次规划确定必须新增的学校,宜通过拟建设地块拆迁难度、补偿费用等方面的建设可行性分析来确定学校相应位置、标准和规模。
4)应兼顾各类社会公用设施用地需求,统筹安排,协调发展。
5)中小学布局位置为示意位置,具体位置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控规在控制单元内可以适当调整,并且要合理安排近远期建设时序。
基础教育设施布点规划
规划基础教育设施建设模式可分为新建、扩建、保留、三种模式。
新建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现状正在建设和已建但尚未启用的学校,此类学校在规划期内可投入使用;另一种是需要选址新建的学校,此类学校在规划期内建设实施。
扩建分两种类型,一种是以用地规模扩建为主,同时增加班级数,另一类以班级数增加为主,在现有用地和班级规模的基础上增加班级数。
保留主要是对现有教育设施按现状原址保留,规划可以针对部分办学条件较差的学校进行改造,但不扩大用地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