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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区幼儿园布点专项规划(2016-2030)》批前公示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浙江有关优先发展教育、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等政策要求,进一步整合学前教育资源、优化教育布局,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的精神,结合奉化区的实际情况,特编制奉化区幼儿园布点专项规划。根据相关要求,现将该规划主要内容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2017年12月6日-2018年1月5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反馈,便于我局汇总和整理。 
    联系电话:0574-88523331 
    E-mail:fheduweibo@126com 
    通讯地址: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桥西岸路128号) 
    一、 规划范围与范畴: 
    1)规划范围:奉化区行政区管辖范围,包括锦屏街道、岳林街道、江口街道、西坞街道、萧王庙街道、溪口镇、莼湖镇、尚田镇、大堰镇、裘村镇、松岙镇11个镇(街道);近1.6万名学龄前儿童。 
    2)规划范畴:对3—6(7)周岁幼儿实施学前教育的幼儿园。不包括胎教中心、幼教中心、托儿所、学前班以及各类婴幼儿培训机构等。 
    二、 规划期限: 
    2016年-2030年,规划基准年为2016年; 
    本次规划期限分为近、远两期。近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三、 总体规划思路: 
    以供定需、合理预测;基于现状和相关规范,科学制定配置标准;采用多种方法,综合预测学前教育需求,刚性保障、弹性预留。 
    近期规划:明确2016-2020年幼儿园建设计划,作为刚性需求,并确保幼儿园近期建设计划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予以落实。 
    远期规划:结合控规和总规人口预测,从统筹镇街道需求与各个城镇小区配建需求两个方面出发,基于常住人口的分布特征,结合各镇(街道)产业发展潜力、经济发展水平等各方面因素,科学合理布局规划区内配建幼儿园,解决城市发展过程中教育资源配置不均匀的问题,满足城市化进程加快的需要。同时由于远期人口发展的不确定性,幼儿园规划应更显弹性以应对未来发展。 
    四、 幼儿园布局原则: 
    1)就近入学原则。考虑幼儿园服务半径不宜过大,对有条件的居住小区均应作幼儿园规划布点;农村地区应统筹人口与经济发展因素,在合适距离内集中布点,以便尽可能为当地居住人口提供便利。 
    2)控制规模原则。按照相关规范规定的标准班额,合理设置班数,适度控制幼儿园规模,防止班额超编,保证教学质量。 
    3)适度集中原则。考虑到幼儿园规模过小不利于对其进行管理,一般不宜小于3班。对那些建设规模过小,入学人口达不到幼儿园办学要求的小区及村庄可提供邻近小区或村庄入学的可能性;对地处偏僻但确实需要设置过小规模幼儿园的地区,可通过规范化管理,例如配建城镇中心幼儿园的教学点、分园等方式进行布点。 
    4)均衡性原则。城乡幼儿园教育资源应合理配置、均衡布局,以保证教育资源的均等性。 
    5)近远期协调原则。本次幼儿园布点位置为示意位置,具体位置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控规允许在控制单元内调整,并且要合理安排近远期建设时序。 
    五、 幼儿园布点规划 
    规划幼儿园建设模式可分为新建、扩建、保留、三种模式。 
    新建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现状正在建设和已建但尚未启用的幼儿园,此类幼儿园在规划期内可投入使用;另一种是需要选址新建的幼儿园,此类幼儿园在规划期内建设实施。 
    扩建分两种类型,一种是以用地规模扩建为主,同时增加班级数,另一类以班级数增加为主,在现有用地和班级规模的基础上增加班级数。 
    保留主要是对现有幼儿园按现状原址保留,规划可以针对部分办学条件较差的幼儿园进行改造,但不扩大用地规模。 
    1)近期规划 
    规划至2020年,全区共规划107所幼儿园:其中规划新建 22所幼儿园(包括现状正在建设和已建但尚未启用的6所幼儿园),原址扩建(扩班)7所幼儿园,取消15所幼儿园,其余均为现状保留。 
    2)远期规划 
    规划至2030年,全区共规划157所幼儿园:其中规划新建110所幼儿园(包括现状正在建设和已建但尚未启用的6所幼儿园),原址扩建(扩班)8所幼儿园,取消49所幼儿园,其余均为现状保留。 
    幼儿园批前公式.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