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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7-02-22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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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17035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待定)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宗地/海号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备注 |
1 | 奉国用(2002)第1-51923号 | 李永兴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奉化市新丰路303幢5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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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奉国用(2002)第1-49249号 | 董春芳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奉化市岳林东路213幢4号 | ||
3
| 奉国用(2010)第05070号 | 蒋建强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奉化市东苑小区10幢1-2号4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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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奉化分局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