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6年度奉化区妇女创业小额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

奉妇〔2017〕5号

 

各镇(街道)妇联:
    自奉化区妇女小额贷款贴息工作开展以来,在各级财政、农办、金融机构的支持指导下,在各镇(街道)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级妇联组织积极推动下取得了可喜成绩,有力地促进了妇女创业就业和增收致富,为现代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以及地方经济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财金〔2009〕72号)和《关于开展宁波市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甬银发〔2010〕15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我区小额贷款贴息工作水平,扎实推进妇女创业就业工作,更好地促进妇女发展,根据(奉妇[2011]17号)《关于开展奉化市妇女创业小额贴息贷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区妇联、区农办联合审定,决定核拨陈亚君等16名同志的小额贷款贴息资金(名单附后)。
    希望享受贴息政策支持的妇女姐妹,更加坚定创业信心,诚信经营,勤劳致富,创造更加辉煌的业绩报答党和政府的关心与支持;用自己诚信借贷、成功创业的典型示范引领,辐射带动更多的妇女走上创业致富道路。

    附件:2016年度奉化区妇女小额贷款贴息资金发放表

 

奉化区妇女联合会
2017年1月16日